关于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
www.110.com 2010-07-15 13:51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上一篇: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 下一篇: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相关文章
- ·关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
- ·利用他人信用卡信息给手机充值应定何罪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 ·对构成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 ·非法冒用他人信用卡从自动取款机取款如何定性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 ·为境外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关于打击取缔不法信用卡中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 ·最高检"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
-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 ·上千IBM深圳员工个人信息被盗 "被申请"信用卡
- ·苏成德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案
- ·用他人遗忘在自动柜员机内的信用卡取款该如何
- ·盗用密码转移他人信用卡帐户5万余元如何定性
-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冒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提供证件迟延致信用卡被盗 卡主自负责任
- ·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
- ·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
- ·信用卡满额套现有猫腻 天津严打非法金融广告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