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法知识 >
我国《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有何规定?
www.110.com 2010-07-14 15:43

       《》适用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有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都适用我国《刑法》。除此之外还规定: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飞机等)内犯罪的,无论该船舶或飞机是否行驶或飞行在我国领域内或领域外,包括在国外,适用我国《刑法》处罚。(2)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如犯罪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丙实施,而结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或犯罪行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而结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上述两种情况都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处罚。(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处罚。但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4)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处罚。(5)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以及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上述罪后进入我国领域的,除实行引渡的以外,可以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处罚。另外,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适用我国《刑法》。事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