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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一男子为泄愤酒后放火 已被刑事拘留
www.110.com 2010-07-13 09:51

  日前,浙江金华兰溪市公安局依法对“2·26”兰溪市永昌街道西湖村火灾犯罪嫌疑人徐锦南因涉嫌纵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今年2月26日晚21时15分,金华兰溪市永昌街道西湖村一民房突发火灾,兰溪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火灾现场,因报警迟缓,又远离城区,当消防官兵赶赴现场,砖木结构的老民宅已被大火熊熊包围,后经消防官兵近20分钟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彻底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兰溪消防大队专门抽调精干力量展开调查,火灾共烧毁房屋8间,烧毁建筑面积231平方米,初步排除了自然因素和用电用气的可能,认定是经外来火种引发火灾可能,其火灾有人为纵火的嫌疑。兰溪消防大队立即向市公安局进行汇报,市公安局专门指示消防大队、刑侦大队、辖区派出所联合展开调查。专案组在对火灾废墟现场发现,起火不同地点有多处稻草堆放燃烧痕迹,其中一户受灾户木梁下面也悬挂着稻草,有明显纵火迹象。经过调查人员现场勘察和受灾户社会关系等进行调查访问,发现徐锦南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据调查,该徐某已制造多起纵火案件。据他交代,因2004年同村的徐锦清家失火殃及他的房屋,没有得到失火造成的赔偿,因此怀恨在心,屡次产生放火报复的念头。2006年,他借着酒性窜入该村民家老屋,不顾周围住宅的安全,用打火机点燃床铺衣物,离开现场,因被村民及时发现后及时扑救,才未殃及四邻,当时因他主动投案,被判处三年,四年。哪知,他屡教不改,仍对2004年失火事件赔偿耿耿于怀,再次动起了纵火泄愤念头。使平白无故的村民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当前,犯罪嫌疑人徐锦南对纵火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兰溪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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