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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宗刑事案不到6分钟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禅城区看守所临时法庭昨日不到两个小时审理12起案件

  南方日报讯(记者/唐梦通讯员/凌蔚)“砰!”“现在开庭———”这是昨日上午9时10分,从禅城区看守所传出的清脆法槌声。在庭审现场记者亲眼目睹了,在不到两小时内,一个法官接连审理12宗刑事案件,一件案子从开庭到结束,一般只花五六分钟。据禅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刑事案件采取这种快速审理方式,在佛山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平均8分钟审完一宗案件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禅城区看守所办公大楼一楼大堂内,看见“所长会见室”被改装成法院临时审判法庭。据禅城法院副院长刘继龙介绍,将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设在法院以外的场所审案,在佛山法院系统还是头一回。

  上午9时10分,两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庭审开始。法官核实了两名罪犯的身份后,展开庭审,从庭审调查、质证、辩论、陈述4个阶段只花了5分钟就结束整个庭审,记者看表,发现审理此起诈骗案件总共只花了6分钟。

  在庭上,两名被告人一直低着头,表示对机关的指控没有意见。在质证证据、辩论以及最后陈词的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再三表示认罪,对指控和相关证据均没有意见,只求轻判。一个适用审理的诈骗罪就审理完毕了。书记员就立即制作好开庭笔录,让法警拿给被告人阅读,在确认无误后签字画押。整个审理过程中,没有公诉机关人员和律师到庭,都是由罪犯自己答辩的。

  等该被告人被带出法庭后,等候在庭外另一起刑事案件的两名被告人立即被法警押进法庭。第二起刑事案件开审。7分钟后,法官宣布该案审理结束,休庭。

  昨日上午10时50分,预先排定的12起刑事案件全部审理完毕。整个上午的实际审理时间不到两个小时,由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先后审理12起刑事案件。

  这次简易刑事案审判法庭一口气审理了1件抢劫案、4件盗窃案、3件贩卖毒品案、3件抢夺案、1件诈骗案,共有17人过堂,平均每8分钟就审完一宗案件。记者见被带上来的被告人和在旁听席上坐着的家属情绪都很平稳,都表示认罪,对庭审中举出来的犯罪证据均没有意见,没有唇枪舌战,也没有捶胸喊冤。

  法院:

  推出专门的简易刑事案件审判法庭尚属首次

  据介绍,像上述这样快速、高效审理刑事案件,是法院专门成立了审判法庭审理简易刑事案件,在佛山尚属首次,在省内也罕见。这也是禅城法院今年以来贯彻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能动司法”精神、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简易刑事案件审判法庭是目前形势所需。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复杂,犯罪份子日益猖獗,我们的刑事案件收案量不断攀升,我们的审判力量受到办公条件的限制,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在暂时无法改变办公条件的现状下,如何合理地分配审判资源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禅城法院副院长刘继龙说。

  刘继龙称,通过调研发现,禅城区法院每年所收的刑事案件中,有40%—45%的案件属于简易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大多数被告人都认罪,在庭审中基本不会出现太大的矛盾分歧,完全不需要像其它疑难复杂案件一样慢慢地等待排期、律师答辩然后再开庭。

  据刘继龙介绍,以往,禅城法院一个早上最多只能审理3宗简易刑事案件,现在与以前对比审判效率增长了300%;而押解17名被告人全程只动用了7名法警、1辆囚车,比原来至少要为每名被告人配备2名押解法警、每量警车只能装载6名被告人相比,整整压减了73%的警力和资源。

  对话刑庭庭长陈英姿:

  提高效率不会牺牲案件审判质量

  记者:目前,哪些案件会流转到简易刑事案件审判法庭审理?

  陈英姿:我国刑诉法第174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一是依法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二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是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我们会以书面形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如果被告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我们会安排适用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在本院的法庭内审理。

  记者:为什么昨日审理的12起案件,不见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到场?

  陈英姿:我国刑诉法第15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时检察机关可以不派员出庭。但我们在所有刑事案件排定开庭时间后,都会向检察机关发送开庭通知书,明确告知相应的公诉人开庭时间和地点,让检察机关做到心中有数,我们也欢迎公诉人到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记者:公诉人不到场,由法官代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和出示证据符合法律规定吗?

  陈英姿: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5条就有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不到庭的,审判员可以出示、宣读主要证据,并听取被告人的意见,所以今天法官的处理是合法的。

  记者:看守所的管理比较严格,你们如何保障律师和家属旁听的合法权利?

  陈英姿:我们已经和看守所协商好了,并制作了几十张庭审出入证,解决律师等庭审必不可少的主体以及家属旁听的问题。如果被告人留下联系方式给我们的,我们会通知相关人员。我们会在庭前核查身份后,向他们发放出入证,以便他们凭证进入看守所参与庭审活动。

  记者:那么快的审理速度,案件质量有没有保障?

  陈英姿:这一举措简化的主要是押解手续,庭审程序和内容一样都没有简化,和适用简易程序后把被告人拉回来开庭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只是换了审判场所而已,不会对被告人的相关庭审权利有任何影响。而案件质量是我们工作的重心,法官在庭审前已经做足了准备工作,反复审阅卷宗,对案件事实了然于胸,对庭审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做了充分的应对措施,庭后预留了足够的时间给法官消化这批案件,因此案件质量是完全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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