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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打击舆论手段升级换代
www.110.com 2010-07-13 09:53

  姚海鹰最终得以免于牢狱之灾,关键的原因其实并不在于他发帖引起了高层关注,通过湖北省的干预及时制止了张振国的报复行为,而在于他多了一个心眼儿,没有天真地怀着“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的自信去接受检方的“询问”,否则,他只要一脚走进检察院的大门,也就可能迈进了看守所和监狱的大门。因为检方向他发出“询问通知书”,是在没有刑事立案的条件下对他进行非法,而且张振国本人毫不讳言,传唤姚海鹰暂时没有证据,找到他以后就能找到证据。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到那时,姚的遭遇纵然惊动了联合国秘书长,怕也无力回天。

  近年来,公权机关及其官员受到媒体批评后,动用权力对记者打压报复的案件日渐增多。某些公权机关及其官员对舆论监督的打击报复,正在从前些年以民事诉讼为主升级到以“刑事手段”为主,他们二话不说就要记者、“大刑伺候”,原有的那一点儿文明意味已荡然无存。

  按照某些公权机关的行为惯性,或许过不了多久,当他们感到通过刑事方式阻止、抵制舆论监督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或者对通过刑事手段打击舆论监督失去了兴趣,他们会不会用更为恶劣和野蛮手段呢?从某些公权机关在打击舆论时表现出来的蛮横习性和霸道作风看,笔者的这个担心绝非杞人忧天。

  《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采写的报道触犯了武汉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遂收到检方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威逼姚海鹰,欲诱其接受传唤。姚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湖北省的调查证实,姚海鹰的报道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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