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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索赔440余万元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本报讯(记者孙文晔)大货驶入逆行道,造成7死1伤3车受损,肇事者刘平的刑事案件尚在审查阶段,5名受害人家属和一名毁损车辆的车主,就将肇事方起诉到朝阳法院,追索民事赔偿440余万元。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惯例,案件需要等交通肇事的刑事部分审理完结后,才能进行。

  6名原告诉称,2009年7月28日,在朝阳区东五环路上,山东路翔公司司机刘平驾车逆行进入由南向北车道,与正常行驶的3辆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3辆车毁损。

  原告认为,山东路翔公司是肇事车辆车主,李令洪是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刘平是负全责的肇事司机,3被告应对事故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现原告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经初步了解,被告公司名下共有80多辆汽车。

  记者从朝阳检察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已对刘平批准。RB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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