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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经理私吞22桌婚宴款触刑法-
www.110.com 2010-07-13 09:55

  本报讯随着五一大假的到来,不少人将在假期里操办喜宴或宴请亲朋。而一个酒楼的大堂经理一边接待顾客,一边却采用瞒报席桌数的方式,将截留的22桌宴席款等据为己有。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院在日前判决时认定该经理构成职务,对其判刑1年、1年。 
 
       法院介绍,美心集团金色大厅是南滨路洋人街上举办婚宴的好地方,不少时尚青年喜欢在这里举办婚礼。从2005年12月开始,闵某就在金色大厅担任大堂经理。2006年7月18日,是左小姐结婚的大喜日子,左在金色大厅定下67桌宴席,宴请前来祝贺的宾朋。这对新人交给大堂经理闵某4万多元宴席费用。闵某销毁了宴席结算单,伪造了一份结算单,并将67桌宴席数变成60桌。他只上缴公司财务60桌的钱,剩下7桌的4354元被他装进口袋。

  第一次作案没有被人发现,闵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2006年9月9日、11月4日,金色大厅有两起婚宴,闵按照同样的方式,截留了15桌宴席费用。

  此外,酒楼的台布用脏了后需要拿到专业的洗衣公司洗涤,闵将洗涤公司开出的近1万元发票拿到集团财务室报销后,又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今年1月27日,闵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遂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闵利用担任大堂经理的职务之便,私自将自己经手的婚宴款和洗涤费共2.1万余元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考虑到自首、无前科、退赃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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