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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夫妇被控用百元充值卡反复充值41万被判13年
www.110.com 2010-08-16 17:54

来源:大洋网—都市时报 作者: 日期:08-04-11

 昨(9日)天,在广州,轰动全国的“许霆恶意取款17.5万”案的主角许霆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希望改判。

    而在昆明,和广州许霆
案类似的利用电话充值卡疯狂充值41万余元的陈明应、饶金桃夫妇案,法院也作出了。

    购买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电话卡,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开始用这些“宝贝”为千余部电话充值,短短两个月兑现人民币41万余元,这起昆明版许霆案以它的特殊性、蹊跷性及涉案金额更高的特点,在司法界掀起轩然大波。4月3日,盘龙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明应、饶金桃夫妇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每人并处罚金5万元。

    奇 电话卡变“摇钱树”

    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在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三竹营村开了“吉祥通讯”手机店,并在店里设置了一部公用电话,号码为“5702945”。去年1月,听说州市上的充值卡便宜,陈明应在一次到香格里拉旅游的过程中,从香格里拉一电信营业厅买了一些电话机及几张面值为100元的充值卡,顺便带回昆明销售使用。陈明应回到昆明后,像往常一样给自家的电话充值。每次充值,电脑语音均提示“充值无效”。

    一个偶然机会,陈明应夫妇查询话费时惊奇地发现,充值卡上的钱不仅充进去了,而且提示了多少次“充值无效”,钱就翻了多少倍。这一发现让夫妇俩欣喜若狂!

    拿着这些“宝贝”,他们不停地为自家小店的公用电话充值。尽管觉得此事蹊跷,但一段时间来的风平浪静,他们觉得走了“好运”。没把这一情况向电信部门举报。总是给自家电话充值,用也用不完,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让这种“好运”来得更猛烈些呢?夫妇俩纳了闷。

    控 3个月充值41万余元

    “何不拿来为话吧充值,别人买100元是100元,出85元我卖100元,这笔生意肯定有得赚。”这样想着,陈明应夫妇开始为话吧充值,别人见有利可图,欣喜地接受了服务,完成了交易。

    纸终究没包住火,随着夫妇俩的胃口越来越大,这个无底洞也越挖越深。这一亏缺引起电信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3月19日,电信部门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报案,称他们发现电信公司公用电话的充值平台接口机上,有多个昆明小灵通号码和一个联通手机号码用户在非法充值。仅3月16日到19日,非法充值达17万元。该案被定为“概率小、离奇且复杂的案件”,警方立即开始紧锣密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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