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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刑侦副大队长办四案件受贿七万元
www.110.com 2010-08-16 17:55

来源:中广网 作者: 日期:09-02-10

中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 浙江温州文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苏德金利用手中的职权,办理四个案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及欧元2000元,共约合人民币7万元。经文成县人民检察院终结,2月6日以涉嫌被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5岁的苏德金原系瑞安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民警,曾任文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四中队中队长。因受贿于2008年11月11日被文成县公安局,同年11月24日被依法逮捕。

    2004年,苏德金担任赵某敲诈勒索案的承办人。在侦查该案期间,赵某通过一中间人找到苏德金,要求对该案在办理过程中予以帮忙和照顾,苏德金承诺会予以考虑。2004年至2006年期间,苏德金先后三次分别以手头紧、还银行贷款、买手机等名义,向赵某索取人民币15000元。

    2006年1月,苏德金在办理王某强奸案过程中,收受王某的妻子张某送给他的人民币5000元,而后,苏德金对王某提供的立功材料予以认真落实。2006年4月,王某因立功被文成县人民法院减轻刑罚。

    2006年10月,苏德金担任赵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的承办人。在侦查该案期间,苏德金收受赵某委托他人送的20000元人民币及洋酒一瓶。后在周某的陪同下,苏德金将上述财物归还给赵某。2007年4月的一天,苏德金以借款为名义又收受赵某委托周某转送的30000元人民币。

    2007年六七月间,苏德金在办理胡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过程中,通过为案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为感谢其在办案过程中的帮忙和照顾而送的2000欧元(折合人民币20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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