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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不思悔改,收监执行,后悔迟矣
www.110.com 2010-07-08 10:15

  收到如皋市人民法院的收监一年二个月的刑事裁定书后,失去自由的陈建森这才知道意味着什么,撤销缓刑又代表什么?

  2005年11月16日,陈建森因非法拘禁罪被如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但取保候审和缓刑考验期限内,陈建森并没有将缓刑当回事。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间,他两次窜至如皋市桃元镇世外桃源浴室,采取拳打脚踢的手段,无故殴打两人。

  2006年4月6日,如皋市公安局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陈建森的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建森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二年。但在取保候审和缓刑期限内不思悔改,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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