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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盗窃案件的辩护词(3)
www.110.com 2010-07-08 13:27

  2、被告人dy能够窃取数额较大存款,××××银行在金融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23号文件关于电子支付指引的规定,个人客户单笔交易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银行无视总行规定,在金额管理上的过错给dy以极大的诱惑,并在这种诱惑之下取出巨额存款。
  3、 以×××××的假身份证开户成功,说明银行本身在工作上存在失误,使dy犯意变成行动。
  综上,dy虽然触犯了刑法,但是无论是动机、主观恶性上,还是悔罪态度上,都说明其本质不坏,社会危害性不大。对于社会而言,dy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一直以来他都把自己聪明才智用在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事上,比如: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后,dy曾参与攻击美国政府官方网站;dy发现国防科工委和劳动部的网站有漏洞时,曾经主动善意的告知,使得国家机关重要部门网站网络安全隐患得以解决。对于家庭、同学和朋友而言,dy是个难得的好孩子、好同学、好朋友。知道dy的事情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一个富有爱国心、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孩子会犯罪,每个人都非常痛惜。他的导师、同学和朋友们都联名写反映材料,希望法官网开一面,从宽处理。总之,dy虽然犯了错误,但并非穷凶极恶、令人可憎之人,希望法官念在他有自首立功表现、以前一直表现良好、社会危害性不大、悔罪态度很好等诸多因素,给予从宽处理。而且dy的父亲××××已经表示,尽力将dy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补上,并且已经拿出5000元作为代替儿子给被害人在道义和经济上的补偿。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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