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
www.110.com 2010-07-15 16:01
为规范海事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解释如下:
相对人不服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的案件,由有的地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理。相对人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海事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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