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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第1章 第16节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一
www.110.com 2010-07-19 17:15

法条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释义:

   本条是对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个专门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工作;通过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作出有关适用法律、法规的批复、指示,对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对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个专门人民法院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司法解释;审判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还有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它审判的行政案件。本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主要是指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必要作为法律类推的案件;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案件等等。依照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行政案件是一审终审,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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