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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不由公司偿还
www.110.com 2010-07-23 14:48

  回放:张先生与朋友李、陈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张持股40%,李、陈各占30%。现李欠他人5万元,又暂时无力偿还。债主要求公司替李某偿还,或用李某在公司的股份来抵债。张不愿公司股权落入他人手中,他问:他们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李某欠下的债务是,与公司无关。如果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在公司的股份,而其他股东又不愿意公司股权落入他人手中,作为公司股东,张、陈二人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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