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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开10余账户逃避391万债务
www.110.com 2010-07-23 12:57

  为逃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到多家银行开设10余账户,企图转账逃逸执行。昨日,顺德法院通报称,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幡然醒悟,已自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某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某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9年1月20日向顺德法院起诉,请求广东某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偿还货款本金、利息共计3910211元。

  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09年1月23日前清还100万元,2009年5月15日前偿还所有欠款。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原告于2009年5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询问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人员也多次到广东某电工电器有限公司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广东某电工电器有限公司负责人不以为然,并以各种借口搪塞,拒不履行义务,其还谎称公司经营困难,没有资金偿还。但据线索获知,被执行人已将资金分散、隐藏。

  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执行法官迅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辞辛劳,到工商、建设、农业、信用社、中国等银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开设10余个账户。执行法官遂立即将相关账户冻结。但是,其账户内存款尚不足于偿还所有欠款,为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未立即扣划其存款。

  数日后,大笔资金流入已冻结账户。在得知账户被冻结而无法使用,且为避免将面对的3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被执行人联系申请人和法院,主动认错。最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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