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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勘察设计招标
www.110.com 2010-07-02 16:24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6月立项。2001年8月,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共同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江苏省省内审查。2001年9月,工可报告正式上报原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组织专项和行业评审。工可报告推荐的桥位为东线桥位(东方红农场---徐六泾),桥型为主跨1088米的双塔斜拉桥,苏通大桥由主桥、两岸引桥、港区专用航道桥、两岸接线组成,推荐工程方案总长约32公里,其中跨江大桥约7.6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仅限于主桥与引桥部分的设计、勘察和测量工作,接线工程等不在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将根据工可阶段国家批复的桥位开始,计划在9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包括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在内的设计任务。

  一、招标工作组织

  为避免对工可阶段工作的干扰,顺利开展苏通桥初步设计招标工作,业主(江苏省交通厅)委托具有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甲A320105120002)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苏通桥初步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并报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备案。

  二、邀请招标

  苏通大桥无论采用哪种桥梁方案都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为选择能力强、业绩好、信誉高的设计单位按期、优质完成苏通大桥设计任务,经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规定邀请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为:

  1、具有公路、桥梁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承担过主跨跨径400米以上斜拉桥的勘察设计。

  根据对国内特大型桥梁的设计情况调查,国内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共有7家,分别是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2001年8月20日向这7家单位发了投标邀请书。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在购买了《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后,来函说明因工作繁忙退出投标,其余六家单位分别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参加了投标,并参加了2001年9月,5日在南京召开的标前会议,考察了现场。

  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01年版征示意见稿)的基础上,依据上述主要法律、法规编制而成。鉴于苏通大桥建设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建设标准高,勘察研究和需要攻克的技术难题多,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结合苏通大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范本的有关部分作了补充和修改。

  (一)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可以是独立的法人,也可以是一位法人为主体;两家或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但投标人主体单位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附有明确各方具体合作内容、方式、人员配置、各自承担任务和责任,以及谁为主体单位的合作协议书等有效文件。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主体设计人应负责联合体内的一切协调工作,代表联合体参加业主要求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会议并汇报工作,直接对业主负责。

  (二)对投标人投入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尤其是联合体成员应集中在一个固定地点进行设计,设计人应承担设计工作必要的费用,包括交通、伙食、差旅、办公费等。

  设计人应指明设计技术总负责人和副总负责人,设计技术总负责人必须专职投入本项目,除特殊原因不得更换,若因特殊原因更换设计技术负责人,事先必须通知业主,在经过一定的交叉过渡业主满意时方可更换技术总负责人。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合同期内,投入本项目的技术骨干应保持稳定,在项目设计任务完成以前技术骨干不得从事其它项目的设计工作。如果设计人的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业主有权以书面方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

  (三)积极引进国外设计咨询力量

  为积极引进国外的技术力量,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与国外著名的咨询公司进行合作,协助投标人做方案设计,以增强投标人的方案竞争力,但国外咨询机构不以独立成员身份参加联合体。投标人无论采用何种与外方合作的形式,在方案投标书中均应提供合作意向书,并说明由外方咨询机构独立完成或协助完成的设计内容。国外咨询机构参与联合设计或提供技术咨询,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外咨询机构的公司名称、注册登记证书、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人员构成、公司业绩、财务状况以及直接参与人员的简历和业绩。

  (四)推行设计咨询工作

  设计咨询的主要内容和设计咨询的基本任务是:从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提高投资效益,对结构设计进行复核,保障建设项目安全可行,同时防止保守浪费。

  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评审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

  2、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4、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5、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五)开展方案竞赛

  为广泛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初步设计招标不规定具体的桥梁方案,而是由投标单位结合特定的建设条件,做多方案和比选之后提出推荐桥型方案,这不仅有利于对工可阶段工程方案的认识,而且为工可阶段工程方案比选和优化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为鼓励投标人做好投标方案,开展方案竞赛,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业主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给予投标人人民币20—50万元的奖酬。

  四、招标人对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一)桥梁设计方案

  包括跨江桥梁主桥及引桥的桥型和桥跨布置方案、方案比选、桥梁结构形式和主要尺寸、初步的结构计算、主要工程数量(含大型临时工程)、工程估算(要求按工可报告提供的材料价格和概算定额,仅计算建安费,以使各种桥型方案的工程造价具有可比性)和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方案,方案比选中应包括技术经济指标、施工工期等有关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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