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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
www.110.com 2010-07-16 10:31

佣金: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上海股票、基金
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点五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基金成交
佣金起点为10元;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深圳基金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
分之三收取佣金;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大宗
交易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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