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法规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重庆将修改一批治安法规 暴露他人隐私将被处罚
www.110.com 2010-07-20 16:40

记者日前获悉,为了配合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处罚法》,重庆市将对《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重庆市查禁卖淫嫖娼条例》、《重庆市禁毒条例》和《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据重庆有关部门介绍,重庆新制定的法规也将赋予警察对一些轻罪进行处罚的权力。根据拟议中的重庆查禁卖淫嫖娼条例,警察发现公共场合中有拉客嫖娼的行为时,警察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最高可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重庆某些过去难于处理的案件,此次也在法规中进行了规定。如重庆称之为 “出人言语”,意即在背地说人坏话或者暴露他人隐私等,此次正修改的重庆市地方性法规中将被列入处罚范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