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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www.110.com 2010-07-20 17:01

 22日,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对施行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了较大修改。它的最终通过,将使中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更加完备,更加具有现实针对性。

 


  与现行条例相比照,草案在七个方面作了完善:

  噪声扰民或宠物扰邻都要受到处罚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制造噪声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的招嫖拉客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扰乱重大活动期间治安秩序的行为等。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也将受到处罚现行条例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仅对个人。针对实际生活中一些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实际情况,草案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并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除了警告罚款拘留又增加三种处罚草案在现行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拘留等三种处罚种类之外,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由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三种处罚。同时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的处罚。

  对个人最高可罚5000对单位最高可罚10万罚款处罚幅度大幅提高。现行条例规定,除对“黄、赌、毒”等行为规定可以处以最高3000元或5000元的罚款以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草案则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罚款处罚的限额,将对个人的罚款数额提高到50元至5000元,对单位的罚款规定为2000元至10万元。

  公安机关可采取强行驱散等强制措施新增强制措施填补法律“空白”。即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时,可以采取取缔、现场管制、责令解散、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禁止离开指定场所、收缴以及扣押等治安管理强制措施。

  处罚程序进一步完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法治原则的要求,草案完善了处罚程序方面的内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查、裁决、执行、救济都规定了具体、细致的程序。

  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不再授权公安机关裁决现行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时,可以一并作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裁决,并可以强制执行。从行政机关职能角度考虑,草案没有继续授权公安机关裁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至于如何赔偿、赔偿多少,可由当事人通过民事审判程序解决。

  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警察滥用职权细读长达113条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文本,就会发现,草案在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的同时,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进一步规范警察权力的行使。这无疑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引人注目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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