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清河剧作家打官司保护知识产权获赔5万元
www.110.com 2010-07-05 14:41

    日前,邢台清河县剧作家史长生在北京打赢官司,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等四家单位承诺,因为违法使用他的剧本,赔偿他5万元,并将在以后出版发行的VCD中为他署名。

    史长生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1998年,他创作的大型现代戏《玉桃》剧本获得很多奖项。近两年,史长生无意中听说,在陕西、河南等地,也有好多剧团在演这个戏,他在网上查询时,发现了演出的完整视频资料,他从中查明,此剧由山西红专剧团表演,并由山西飞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成VCD、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对VCD制品进行公开出版、发行,可是,在传播过程中,作为剧作者,他却毫不知情,居然没有得到署名。

    史长生找到熟悉知识产权诉讼的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委托他们派律师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著作权诉讼,状告演出和传播单位———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山西飞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山西南方音像有限公司、长治县红专梆子剧团,要求赔偿15万元。

    经过法院调解,史长生最终接受5万元的赔偿数额,调解书还称,相关单位以后再出版VCD,要为作者史长生署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