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安仁县安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过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09-07-29  当事人:   法官:廖向阳   文号:(2009)安民初字第43号

原告安仁县安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阳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谭仁开,湖南辰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过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司机,住(略)。

原告安仁县安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与被告过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27日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方委托代理人谭仁开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过某某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安泰公司诉称,2006年10月20日,被告过某某承包原告方的湘x出租汽车,经双方约定,月租金为1250元/月。被告过某某自2008年元月至2008年12月30日,已经拖欠原告月租金x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过某某清偿原告月租金x元。

原告安泰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证据:

1、《营运汽车租赁合同》。拟证明被告过某某于2006年10月20日租赁原告的湘x号出租车,租赁期限从2006年10月20日至2008年11月29日止,被告过某某每月向原告交纳月租金1250元。

2、证明。拟证明被告过某某向原告交纳月租金至2007年12月止,自2008年1月起开始拖欠原告月租金。

3、安泰汽车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收款收据1份。拟证明被告过某某最后一次交纳月租金的时间为2008年1月8日,交费月份至2007年12月。

被告过某某未进行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

本院在庭审过某中,对原告安泰公司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情况如下:

对原告安泰公司提供的证据1、2、3,被告过某某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原告安泰公司的举证,按照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原则,对原告方的证据进行认证,认证情况如下:

对原告安泰公司提供的证据1、2、3,被告过某某没有提出异议,且该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本院予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本院的认证及法庭辩论情况,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院对本案的事实确认如下:

2006年12月20日,原告安泰公司与被告过某某签订了《营运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过某某承租安泰公司湘x号出租车;租赁期限从2006年10月20日至2008年11月29日;过某某向安泰公司交纳月租金1250元/月……。2008年1月8日,被告过某某向原告安泰公司交纳了2007年10、11、12月份的月租金3450元。后被告过某某拖欠原告安泰公司2008年1月至11月的月租金至今未交。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被告过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安泰公司按月交纳租金,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安泰公司要求被告过某某清偿租赁期限内的月租金,合理合法,本院应予支持。原告安泰公司要求被告过某某支付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月租金x元过某,被告过某某交纳月租金的时间应计算至租赁期限到期之日,即2008年11月29日,故被告过某某拖欠原告安泰公司月租金数额应为x元(1250元/月×11)。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过某某在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清偿原告安仁县安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月租金x元;

二、驳回原告安仁县安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安仁县安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元,被告过某某负担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廖向阳

审判员阳某朱

审判员唐芳平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代理书记员刘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