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X街X号X门X号。
法定代表人吕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军,北京市志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被告中国经济时报社,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X镇X村。
法定代表人余某,社长。
委托代理人蒋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中国经济时报社办公室主任,住(略)。
委托代理人宋彦君,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京南汽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陆某某,董事长。
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经济时报社、南京南汽物流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10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06年12月1日,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国经济时报社、南京南汽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国经济时报社、南京南汽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刘海旗
代理审判员周云川
人民陪审员马晓亚
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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