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荥阳市宏成碳素有限公司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郑民一终字第69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荥阳市宏成碳素有限公司,住所地,荥阳市X镇X村。

法定代表人许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华敏,荥阳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又名王某民,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范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上诉人荥阳市宏成碳素有限公司因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一案,不服荥阳市人民法院(2008)荥汜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荥阳市人民法院(2008)荥汜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荥阳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欧阳梅

审判员安军

代理审判员于岸峰

二○○九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石卫华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