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不服新蔡某人民法院(2009)新民二初字第100号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民事裁定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住所地西平县X路西段。

负责人丁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古炜华,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肖某乙,男,49岁。

上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以下简称西平财险公司)不服新蔡某人民法院(2009)新民二初字第X号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在审理过程中,西平财险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西平财险公司自愿撤回上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西平财险公司撤回上诉,新蔡某人民法院继续对本案的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刘冬

审判员许琳璘

代理审判员李屹东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梁栋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