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张某诉某港市X区民政局民政行政登记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XX。

被告贵港市X区民政局。

委托代理人孙XX。

委托代理人潘XX。

原告张XX不服被告贵港市X区民政局民政行政登记,于2011年3月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某。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于同月2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某副本及应诉某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3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张XX、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孙XX、潘XX到庭参加诉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根据原告和张X的申请,于2006年2月22日颁发给原告和张X贵覃结字(略)号结婚证,确认原告与张X婚姻关系。

被告于2011年3月10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某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法律依据,证据为1、张XX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2、张X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张X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上证据用以证明被告确认原告与张X登记结婚在程序和要件上没有过错。法律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五条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

原告诉某,2006年2月22日,被告为原告与张X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后张X不辞而别,至今杳无音讯。2011年2月22日贵港市公安局大圩派出所已出具证明证实其辖区无身份证编号为(略)的张X此人。原告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有义务审查申请登记结婚双方提供材料的真某,但由于被告的过失没有辨别出张X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均为伪造,而给予原告和张X结婚登记。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贵覃结字(略)号结婚证。

原告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1、身份证,用以证明原告身份;2、结婚证,用以证明原告与张X登记结婚的事实;3、贵港市公安局大圩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用以证明大圩派出所辖区无身份证编号为(略)的张X此人。

被告辩某,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原告与张X的婚姻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况。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的规定,原告与张X申请结婚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结婚登记的实质要件,被告因此给予原告与张X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过错。至于证件的真某,被告没有条件识别。原告认为被告未能识别张X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是虚假的,从而认为被告存在过错,没有理由。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某请求。

经庭审质证,原、被告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本院认为,对原、被告所举证据,因原、被告均无异议,并具有证据的关联性、真某、合法性,可作为本案定案依据。

经审理查明,被告根据原告和张X的申请,在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于2006年2月22日颁发给原告和张X贵覃结字(略)号结婚证,确认原告与张X的婚姻关系成立。当日,张X便不辞而别,至今杳无音讯。2011年2月22日原告到贵港市公安局大圩派出所查询,该所出具证明证实其辖区内无身份证编号为(略)的张X此人。另查明,原告对被告的执法主体资格、登记发证程序和适用法律、法规均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对被告在本案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和适用法律法规,原告均无异议,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因被告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具备真某审查的条件和能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的规定,原告与张X申请结婚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均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结婚登记的实质要件,故被告在未能识别张X提供虚假身份证和户口簿的情况下给予他们结婚登记不存在过错。但是贵港市公安局大圩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可证实张X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均系伪造,可认定被告在办理原告与张X结婚登记时的主要证据虚假。故对原告的诉某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某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贵港市X区民政局于2006年2月22日颁发给张XX和张X的贵覃结字(略)号结婚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张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或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某,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某副本,上诉某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欧天雄

代理审判员王健玲

人民陪审员黄奕召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陈海媚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