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郴州市旭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X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1)苏民初字第X号

原告郴州市旭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某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原告在郴州市X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XX居住在该小区,依约应向原告郴州市旭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缴清全部物业费,但尚欠物业费XX元未缴清。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诉至本院请求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由被告XX当庭给付原告郴州市旭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费用XX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郴州市旭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上述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肖贤技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奇伟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