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隗某某抢劫、盗窃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隗某某,别名刘勇,男,X年X月X日出生。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平新检公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隗某某犯抢劫、盗窃罪,于2010年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朴明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隗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9月1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隗某某携带菜刀到平煤七星公司矸石山北张印的砖厂内,用菜刀割断制砖传输机皮带41米,放置在架子车上,当行至平煤三环公司东院墙外时,被巡逻的平煤三环公司保卫科人员张XX、张XX发现,并准备带隗某某到保卫科,隗某某为逃避抓捕,用携带的菜刀抡砍张XX、张XX。

2009年9月25日1时许,被告人隗某某伙同杨XX、尚XX(二人另案处理)、老四(查不出姓名)四人携带一辆架子车、剪断钳、手电等作案工具,窜至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机电科设备库,将库房门锁剪断,盗窃废旧钻杆及液压支柱等废旧物资共计2400斤。然后四人将盗得的赃物卖给废品站,卖得赃款2240元,每人分得赃款560元。

2009年9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隗某某伙同杨XX(另案处理)、老四(查不出姓名)三人携带一辆架子车,剪断钳、手电等作案工具,窜到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机电科设备库将库房门剪断,盗出扣押中空六角刚钻杆50根,钎子8根,止回阀1只,阀门X只,铁圆轮2个,然后隗某某三人将盗窃的赃物拉到新华区西市场办事处武庄张XX废品站得赃款1260元。隗某某三人将赃物卖后又返回三环公司机电科设备库又盗窃液压推溜器,三人正在转移赃物时被保卫科人员发现,隗某某被当场抓获。

以上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户籍证明、抓获经过、调取证据清单、扣押物品、发还物品清单、被盗证明、证明、被盗案现场平面图及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作案工具照片、指认现场照片、被盗物品照片、鉴定结论书等。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隗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告人隗某某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请求依法判处。

被告人隗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盗窃罪的事实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1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隗某某携带菜刀到平煤七星公司矸石山北张印的砖厂内,用菜刀割断制砖传输机皮带41米,放置在架子车上,当行至平煤三环公司东院墙外时,被巡逻的平煤三环公司保卫科人员张XX、张XX发现,并准备带隗某某到保卫科,隗某某为逃避抓捕,用携带的菜刀抡砍张XX、张XX。

2009年9月25日1时许,被告人隗某某伙同杨XX、尚XX(二人另案处理)、老四(查不出姓名)四人携带一辆架子车、剪断钳、手电等作案工具,窜至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机电科设备库,将库房门锁剪断,盗窃废旧钻杆及液压支柱等废旧物资共计2400斤,四人将盗得的赃物卖给废品站,卖得赃款2240元,每人分得赃款560元。所盗物品经平顶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2400元。

2009年9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隗某某伙同杨XX(另案处理)、老四(查不出姓名)三人携带一辆架子车,剪断钳、手电等作案工具,窜到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机电科设备库将库房门剪断,盗出扣押中空六角刚钻杆50根,钎子8根,止回阀1只,阀门X只,铁圆轮2个,隗某某三人将盗窃的赃物拉到新华区西市场办事处武庄张XX废品站得赃款1260元。所盗物品经平顶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3687元。隗某某三人将赃物卖后又返回三环公司机电科设备库又盗窃液压推溜器,三人正在转移赃物时被保卫科人员发现,隗某某被当场抓获。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隗某某供述:2009年9月26日凌晨1时20分,住一个院的老杨把我叫起来,说到三环公司院内偷铁,我说:“不去了,上次偷皮带都被抓住了,我不敢在偷了。”老杨一直说没事,老杨说走吧,我在三环公司院内都看了,没事。当时老杨还跟一个人(我不认识),我们三个一人拿一个手电,我拉着老杨的架子车,那个人带了把剪断钳,我们到三环公司铁路北一个大铁门处,那个人让我在一边看,他和老杨把铁门弄开,他又让老杨把剪断钳送回住处,老杨回来后,我们三人进到铁门内,看到屋内有黑铁棍,有长的有短的,有2米长的,有1米长的,我们三个就往外拿,把铁棍装到架子车上,拉到武庄村一个收购站,老板过磅是1160斤,每斤按1.1元,给我们1260元。钱是我装起来的,我们卖完后,我们三个又拐回去,我把架子车放到三环公司铁路涵洞桥附近的黑影处,我们三个又到那个屋内,用手电一照,发现有铁柱子、约百十斤重,老杨说:“咱弄这”,他俩抬住递到我的肩上,我扛,他们抬,一共抬了四根,当抬到第五根时,被发现了,我扔下柱子就往北跑,没跑几步就被抓住了。

偷皮带那次是个把月前,那天我到七矿矸子山附近转时发现砖厂有破皮带,当天晚上1点多,我用老杨的架子车,又从我屋里拿了把菜刀,就去砖厂了,我用菜刀割三节,盘三捆,装到架子车上,走到三环公司南大门东边往北第一个路口再往北50米处,被二个人拦住,由于我害怕被抓住,就从车上抽出菜刀向那二人砍去,他俩就往一边躲,我砍了几下也没砍住他们,他俩就上前把我手中的菜刀夺下,把我带到三环公司保卫科了。当时那两个人穿的警服,我当时怕被抓住才用菜刀砍他们,想着把他们吓跑算了。我一直没承认偷皮带,说是收别人的,保卫科也没有办法,天亮就把我放了。

2009年9月24日老杨、老四到我住处,老四对老杨和我说:平煤三环公司北大门铁路北仓库里有铁,咱们晚上去偷吧,老杨和我表示同意,2009年9月25日凌晨1时许,我、老杨、老四、老杨又领来一个姓尚的到我住处,等到夜里1点左右,我们四人分别从三环公司铁路X路走到三环公司院内,我和姓尚的放哨,老杨和老四他俩把仓库大门弄开后,叫我和姓尚的进去背铁,背了几趟,把铁放在三环公司东边铁路涵洞旁边,我回我住处拉了一个架子车我们四人就把偷来的铁往车上装,没有装完就让姓尚的和老四在那看住。我和老杨拉着架子车到武庄后奶牛场南一废品收购站将铁卖了,我和老杨回到涵洞边放铁的地方,我们四人又去仓库搬了几趟装了一架子车,又拉到那个废品收购站卖了。卖完回到我的住处,我将卖铁的钱给他们三人每人500多元,然后他们就各自回家了。卖了二千二百元左右。9月25日老杨和老四又到我住处老四对老杨和我说钥匙没人发现晚上再去弄点卖卖。老杨和我表示同意。

2、被害人张XX陈述:2009年9月15日,我和张XX骑摩托巡逻时,当行至三环公司东墙外发现一个男子拉辆架子车,上边装有三捆旧皮带,因当时天还没亮,我和张XX感觉有点可疑,就上前盘问,并说我们是三环公司保卫科的,向其亮明身份,谁知那人一听,向南就跑了,我俩追有50-60米将他抓住返回到盘查地点,让他拉架子车往科里走,刚走有2-3米,那人从架子车上抽出一把菜刀,朝张XX就砍去,但没有砍住,他又举起菜刀,这时我上前抱住他并喊:“志伟、赶快夺他的刀”,我们两人合力把他的刀夺下,当时我按着那人,志伟去叫值班民警罗耀伟,我们把他带到保卫科,交给值班领导处理。我们亮明身份后,他就说一句皮带是买别人的,然后正南就跑别的什么也没说。

2009年9月26日凌晨3时许,我和张XX根据领导安排在三环公司东墙外蹲点守候时,听到武庄一个废品收购站有响声,感觉有情况,约有10多分钟,发现有三个人顺铁路自西向东扛的有东西,不大一会,三人又顺铁路往西,志伟给领导打电话要求支援,我和志伟就往前推进,当我俩到三环公司东闸口铁路北边处发现一个人扛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柱子顺铁路往东,就冲上前抓那人,那人把柱子扔下就往铁路北跑,没跑几步,我俩就抓住他了,用手电一照,发现是2009年9月16日拉皮带并用菜刀砍我们那人。当时盘问时,他说已扛过去几根了,我们带他到铁路涵洞桥附近,铁道北坡发现有四根1米多长的铁柱子,一个阀门,还有一点碎东西,之后把他带回保卫科,随后把东西拉回来了。当我们去拉东西时,把涵洞桥处的东西装车后,我们又顺铁路往西,在抓获那人的地点找到一根铁柱子,我们又往西走到铁路北边三环公司设备库铁门口发现又有一根柱子,并发现铁门开着,这时才知道是从设备库偷的。拉回了6根铁柱子,一个大阀门,还有一些碎东西。

3、被害人张XX陈述:2009年9月16日凌晨5点左右,我和张XX骑着摩托巡逻,在巡逻时发现一个男子拉着一辆架子车,看到架子车车上有三捆皮带,看这名男子形迹可疑,怀疑拉的皮带是偷的,我们就上前盘问该男子,我和张XX说我们是三矿保卫科的,你拉的皮带是从哪儿来的,该男子转身就跑,我跑上去把这名男子追上,带到他拉皮带的架子车跟前,让这名男子拉着架子车往矿上保卫科带,这名男子拉着架子车没走几步,趁我和张XX不防备,我听到一声怪叫,发现这名男子右手拿了一把菜刀,挥舞着朝我砍来,他没砍着我,张XX从后面朝这男子猛扑上去,夺他手里的刀,最后把刀夺下,带回保卫科交给值班领导了。

2009年9月26日凌晨3点多,我和张XX在三矿东围墙外蹲点守候,听到废品站方向有扔铁的声音,我们想着可能有人偷东西,停有十几分钟,我们看到矿院外铁道上自西向东走着三个人,肩上扛着东西,我就给值班领导打电话,让派人支援,一会,我又发现这三个人肩上扛着东西自西向东顺着铁路走,我和张XX慢慢往前靠近,我们看清这三人肩上扛的是柱子,我们怕这三个人这次走后不会再回来,我和张XX一商量,决定抓捕他们,在三矿东闸口铁路北沿抓住一名男的,另两名男的跑啦,一个向北跑了,一个不知道向哪跑了。我们带着抓获的人回保卫科了。我们抓住这名男子问他偷的啥东西,他指着地上他仍的一根铁柱子,说这是他偷的,然后我们又问刚才你们三个偷的是啥东西,放在哪里,这名男子又领着我们沿着铁道往东到一涵洞桥,找着四根铁柱子,另外还有一些铁、一个阀门,我和张XX、乔建文有意到库房里去看,走到库房,发现库房门开着,库房外边地上有根铁柱子,这时我们认定这三个人是偷矿上的东西。我们抓住的这名偷铁柱子的男子就是2009年9月16日凌晨我们怀疑他偷东西往保卫科带时他拿菜刀砍我那名男的。

4、失主张印陈述及被盗经过:2009年9月17日早上8时左右,我到砖厂巡查时发现传送皮带被盗41米。由于砖厂现在停产,没有报案。买的时候是每米50元。

5、证人张XX证言:2009年9月26日凌晨4点许,我正在睡觉时听到有人拍我家的门,我打开大门一看,有三个男的拉一辆架子车,车上放好多废钢管,他们说要卖给我其中一个男的说卖点废铁,我说可以,就让他们将废铁拉进我的废品站,最后讲好价钱按每斤1.10元,总共是1160斤,我付给这三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1260元。这三个男的以前没有卖过东西,这是头一次。这三个男的卖给我是废钢管,还有几根铁棍,废钢管长短不一,他们没有说卖给我的铁是从哪儿来的,我也没有问,因为看他们拉的铁不是新的,不是成品所以才敢收的。X号凌晨没有收过任何东西。

6、同案被告人杨XX供述:2009年9月24日,我在老刘家玩,老四来到老刘家对我和老刘说:在三环公司东大门铁路北的仓库里有铁,咱们晚上去偷,我和老刘表示同意,到了晚上我给尚XX打电话说:晚上去背铁去,你晚上来老刘家吧。尚XX说好的。到了夜里1时许(2009年9月25日),我和尚XX、老刘、老四从老刘家出来,拿了一把60公分左右长的“断线钳”,我们四人来到三环公司东大门铁路北的仓库,老四他用断线钳把仓库的大门锁剪断,我们四人就进去背铁,然后把铁背到铁路涵洞旁,看看背的差不多了,老刘就自己回家拉了一辆架子车来到放铁的地方,然后我们四人就把铁往架子车上装,我和老刘一起把装满铁的架子车拉到武庄西边一个废品收购站,老刘自己进去把铁给卖了,我在外面等,老刘出来后,我俩又回到放铁的地方,我们四人又去仓库搬了几趟铁,又拉到卖铁的收购站,回到老刘家,老刘给我们三人每人560元钱。第二天,我和老四又到老刘家,老四对我和老刘说:要是没人发现,我们晚上再去偷点铁卖钱,我和老刘表示同意,老四就去仓库看有没有人发现,到了晚上1点多(9月26日凌晨)我和老刘、老四三人一起来到三环公司东大门铁路北的仓库,我们就去背铁,老刘又回到自己家拉了架子车,我们把偷来的铁全部装到架子车上,我们三人把铁又拉到昨天卖废铁的收购站,又是老刘自己去卖的,卖完,老四说再去弄几根来卖,我们把架子车放到原来放铁的涵洞边,我们三人就进到仓库,每人背了一根铁,正往放架子车的地方走时,被人发现了,我们分头跑了,天亮后,听说老刘被抓了。

7、被告人隗某某户籍证明。

8、调取证据清单四份:YQ-x型旧液压推溜器六根,持有人为平煤三矿公司保卫科王正星。

绿色雅阁牌手电筒一把、AA88黑色铁锁一把,持有人为平煤三矿公司保卫科王正星。

传输皮带41米,菜刀一把。持有人为平煤三矿公司保卫科王正星。

面额100元人民币12张,面额50元人民币1张,面额10元人民币1张,共计1260元整。持有人为平煤三矿公司保卫科王正星。

9、扣押物品、发还物品清单三份:扣押中空六角刚钻杆50根(1.5米14根,0.6米7根,0.5米5根,1米20根,2.2米4根),钎子8根,止回阀1只,阀门X只,铁圆轮2个。以上物品持有人张XX。

发还扣押中空六角刚钻杆50根,钎子8根,止回阀1只,阀门X只,铁圆轮2个,液压推留器六根。领取人为王正星。

发还传输皮带x旧皮带41米。领取人为张印。

10、三环公司机电科出具被盗证明:2009年9月26日我单位设备库被盗推溜器6根、中空六角钢钻杆1.5长14根、0.6米长7根、1米长20根、2.2米长4根、钎子2米长8根、止回阀x只、x只、铁圆轮直径0.75m2个。

11、三环公司机电科出具证明:我矿保卫科于2009年9月26日查获的YQ-x型液压推溜器属20年前我矿购进产品。当时购进金额已无法查证,现已报废不能使用。

12、三环公司机电科出具证明:我矿保卫科于2009年9月26日查获的钎子8根,铁圆轮直径0.75m2个,属报废物资,不能使用。

13、三环公司机电科出具证明:平煤神马集团公司2009年矿用自制产品指导价格如下:

(1)中空角角钻杆直径22mm每吨957元。

(2)止回阀65mm每只214元。

(3)止回阀40mm每只122元。

14、三环公司保卫科出具证明:2009年9月16日凌晨5点左右,平煤三环公司保卫科民警张XX、张XX在公司东围墙外发现一人拉了一架子车矿用胶带,就上去盘问并亮明身份,该男子撒腿就跑后被追回,在带往保卫科路途中该男子掏出藏在架子车上的菜刀就砍,最终被两民警制服,并带往保卫科调查,经查该男子名叫隗某某,X年X月X日出生,原籍山东枣阳无业,据隗某某交待,当天早上4点多钟,他从西斜以350元的价格收了三捆皮带,并拒绝承认盗窃,保卫科在确认本单位无丢失矿用胶带后,就批评教育后将其放走。

15、x中平能化集团三环公司设备库被盗案现场平面图。

16、平顶山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经侦大队情况说明:2009年9月26日我们对被告人隗某某抢劫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对隗某某进行了讯问,隗某某不知道他于2009年9月26日凌晨合伙盗窃的另外两名被告人的姓名、住址。我们根据隗某某的供述,进行了侦查、调查,没有查到隗某某同伙的姓名、住址及落脚点。

17、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09)新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隗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18、隗某某作案用的菜刀照片1张、隗某某盗窃皮带地点指认照片1张、隗某某和其同伙作案用的架子车照片1张、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设备仓库1张、被剪断的门锁照片1张、隗某某和其同伙盗窃的矿用物资照片1张、隗某某和其同伙盗窃的矿用报废物资1张、新华区X村张XX废品站照片1张。

19、抓获经过:2009年11月19日13时许,经侦查,2009年9月26日平煤股份三矿设备库被盗案,在逃盗窃被告人杨XX、尚XX在新华区西市场附近出现,我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抓捕,在新华区西市场西盛超市门前,将“9.26”盗窃案被告人杨XX、尚XX当场抓获。

20、三环公司机电科出具被盗证明:我单位2009年11月20日,清理设备库时发现,除2009年9月26日被盗的推溜器6根、中空六角钢钻杆1.5米长14根、0.6米长7根、1米长20根、2.2米长4根、钎子2米长8根、止回阀x只、x只、铁圆轮0.75m2个外,还丢失液压支柱等。回收的废旧生产物资(均为铁制品)约一吨多,这些物资均系20年前购进、现已报废不能使用、购价无法查证。

21、平顶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平价认鉴(2009)X号关于对被盗矿用自制产品等的价格鉴定结论书:(1)报废物品:钎子及铁园轮共计160公斤,废铁回收价2元/公斤,评估价格为320元。

(2)报废物品:液压推溜器共计390公斤,废铁回收价2元/公斤,评估价格为780元。

(3)旧皮带41米,鉴定单价:30元/米,评估价格为:1230元。

(4)中空六角钢钻杆50根,评估价格为:2909元。

(5)止回阀(65mm)1只,鉴定价格为:214元。

(6)40mm止回阀2只,鉴定价格为:244元。

以上合计:5697元。

22、平顶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平价认鉴(2009)X号关于对废旧钻杆及液压支柱等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废旧钻杆及液压支柱等共计2400斤,废旧市场回收价格为:2元/公斤,评估价格为:2400元。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当庭质证无误,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犯罪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隗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指控被告人隗某某犯抢劫罪、盗窃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隗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盗窃罪的事实均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隗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限自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9月2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张文革

审判员张毅

审判员姬富有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陈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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