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陈某诉某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睢阳区人民法院

原告陈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住所地:商丘市X路X号。

代表人李某某,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汝彬,金研律师集团(商丘)事务所律师。

被告洪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洪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原告陈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商丘公司”)、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1年7月12日起诉。本院于当日决定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应诉某知书、举某通知书、诉某副本等法律文书。于2011年8月16日在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宋某某、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委托代理人黄汝彬、被告洪某委托代理人洪某到庭参加了诉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某,2011年2月20日9时30分,原告在驾驶雇主被告洪某所有的豫x号重型货车牵引KX号挂车沿日东高速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x+500M处时,因方向失灵车辆驶入路沟中,造成原告及乘车人刘茂占受伤,车辆及公路设施受损及部分货物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原告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车辆在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处参加有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某、护理费、住(略)、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x元,在诉某期间增加诉某请求至x元。要求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洪某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辩称,原告不应当直接向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分公司主张权利,即使向原告承担保险责任,也应当在医保用药范围内承担责任,诉某费、鉴定费不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被告洪某辩称,事故车辆参加有保险,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愿意承担责任。

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诉某意见,合议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为:1、原告要求被告赔偿x元的诉某请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2、二被告如何对原告承担责任。

原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第一组,1、事故认定书;2、原告的驾驶证复印件;3、肇事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事故现场照片;5、肇事车辆保险单复印件。6、事故车辆实际车主洪某的身份证复印件;7、原告的从业资格证。以此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原告受伤的事实存在。而且肇事车辆参加有不计免赔的保险以及事故责任情况。第二组,1、医疗费单据5张;2、诊断证明2份;3、住院病历2份。以此证明原告在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和医疗费支出情况。第三组,出院证。以此证明住院治疗18天。第四组,交通费发票。以此证明以此次事故花交通费300元。第五组,原告的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以此证明原告户籍类别,受原告抚养的子女出生时间。第六组,1、伤残鉴定书;2、鉴定费收据。以此证明原告之损伤构成10级伤残,花鉴定费800元。

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一份。以此证明答辩理由成立。

被告洪某没有向本院提交证据。

经庭审质证,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对原告提交的第一、二、三、四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在第一组第5项证据中还应提交相应的保险条款,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限额每人为x元。对第二组中的医疗费,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按80%的比例赔偿。对第四组交通费认为过高由法院酌情确定。对第五组证据认为原告的户口不能反映原告扶养的关系。对第六组证据中无异议,鉴定费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被告洪某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证据无异议。

对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提交的证据,原告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但对其证明目的有异议,认为原告作为被告洪某的雇员,是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被告洪某对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提交的无异议。

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所提异议,本院认为,原告既不是投保人又不是保险人,因此没有义务提交保险条款。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分公司没有对原告医疗费用提出医保用药范围审核鉴定,对其要求按80%的比例理赔的异议不予采信。关于交通费共计300元,因事故发生在山东省内,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事后原告在当地救治,又转院至商丘市X区中医院住院治疗,所花交通费用数额较为合理,应全部予以赔偿。关于对第五组证据的异议,户口本能够反映出原告与被抚养人之间的关系,对此异议不予采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侵权责任法》的解释,应当计入死亡伤残赔偿金内,因此,不需要被扶养人参加诉某。

对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和虽有异议但没有采信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根据原、被告双方的陈某、举某、质证意见和上述有效证据,本院可以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2011年2月20日9时30分,原告在驾驶雇主被告洪某所有的豫x号重型货车牵引KX号挂车沿日东高速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x+500M处时,因方向失灵车辆驶入路沟中,造成乘车人及原告受伤,车辆及公路设施受损及部分货物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驾驶员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不负责任。事故车辆在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参加有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金额每人为x元,其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原告受伤后被送往费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股骨内踝骨折,左膝部皮肤撕脱伤。住院治疗,于2011年2月21日转至商丘市X区中医院住院治疗至2011年3月1日出院,共花医疗费2739.06元。事故发生后,原告处理事故和住院治疗期间共支出交通费300元。原告之损伤2011年7月28日经商丘商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陈某左膝部损伤后遗症系10级伤残。支出鉴定费800元。

原告之长子陈某龙,X年X月X日出生;长女陈某宇,X年X月X日出生。均为农村居民户籍。

2010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23.73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82.21元。从事交通运输业职工工资每年x元。原告具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司机资格。

本院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为商业保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本案就商业险部分一并审理,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可减少当事人的诉某,方便解决纠纷。被告洪某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应对其雇员工作中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因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没有提供出原告医疗费中有在国家医保用药范围以外用药的证据,故对应当赔偿原告医疗费2739.06元;误某应当自受伤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x元/年/人÷365天/年×158天=x.89元;住(略)30元/天×10天=300元;营养费10元/天×10天=100元;护理费5523.73元/年÷365天/年×10天=151.34元;残疾赔偿金5523.73元/年×20年×10%=x.46元;原告之长子陈某龙,X年X月X日出生,应计算14年生活费;长女陈某宇,X年X月X日出生,应计算12年生活费。受原告扶养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应当为(14年+12年)×3682.21元/年/人÷2人×10%=4786.87元,交通费300元。原告精神抚慰金根据本案案情,本院酌定赔偿4000元。以上费用共计x.62元。

被告人保财险商丘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x元保险金限额内予以赔偿x.6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赔偿原告陈某医疗费2739.06、误某x.89元、住(略)300元、营养费100元、护理费151.34元、残疾赔偿金x.33元(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300元、精神抚慰金4000元,共计x.62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限额内负责赔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某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00元、鉴定费800元,共计1200元,由被告洪某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某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某,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某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卫星

审判员隋冬梅

人民陪审员刘辉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朱静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