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与北京青年报社、北京兴港房地产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时间:2003-06-17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3)朝民初字第1108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3)朝民初字第(略)号

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X路某绣园B座2CX室。

法定代表人路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斌,北京市嘉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峰,北京市嘉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青年报社,住所地北京朝阳区白家庄东里X号院A栋。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该社社长。

委托代理人程军,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卫红,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兴港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X街X号首都时代广场607、X室。

法定代表人陶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常建,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卫宇民,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与北京青年报社、北京兴港房地产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以双方纠纷已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690元,由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负担2345元(已交纳)。

审判长李有光

代理审判员党淑平

代理审判员谢甄珂

二OO三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刘德恒

书记员马超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