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庄某某与王某某借款纠纷案

时间:2000-07-07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0)海南经终字第95号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0)海南经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庄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男,1952牟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云兵,海南昌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庄某某因借款纠纷一案,不服琼山市人民法院(2000)琼山经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庄某某、被上诉人王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云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庄某某于1994年8月间向王某某借款(略)元,用于装修铝合金门窗。因庄某某未能依约偿还,双方于2000年1月26日签订1份借款协议,约定庄某某分两次偿还债务,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利息。期限过后经王某某多次催促,庄某某未能还款。故原审法院判决:庄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人民币(略)元及利息(利息自1994年9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给王某某。

庄某某不服原审判决的上诉理由是:上诉人从未向被上诉人借款,双方于2000年1月26日签订的借款协议书,是被上诉人为索要装修工程款而胁迫上诉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的(略)元借款实为工程款,该笔工程款在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中被约定转为房屋转让押金。被上诉人不履行房屋转让协议,该笔款项不应归还被上诉人。故上诉人庄某某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关于偿付利息的部分判决内容,改判为免付利息。同时请求解除原审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

被上诉人王某某辩称:双方的借款关系和房屋买卖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上诉人借被上诉人(略)元有借款协议为证。上诉人称借款协议是受胁迫而签订的,没能提供证据,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

经审理查明:2000年1月26日,王某某与庄某某签订1份借款协议书,其内容为:“乙方庄某某于1994年8月份,与甲方王某某借款人民币(略)元搞建筑装修铝合金门窗。”由于乙方经济困难,至今尚未偿还。现经双方再次协议同意如下:1、乙方应在2000年2月5日前还款(略)元给甲方,剩下余款(略)元在2000年3月6日前还清。2、如果到时乙方不按时还款,乙方应负违约责任,即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给甲方(计息之日从1994年9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3、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协议书约定的还款期限届至后,庄某某未向王某某还款,王某某遂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审理期间,原审法院根据原审原告王某某的申请,于2000年4月4日作出裁定查封庄某于琼山市X镇X路X号(中间)的铺面两间,该裁定已执行。庄某某经原审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原审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

另查明:1994年8月14日,庄某某、韦长瑞(案外人)与王某某签订1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庄某某、韦长瑞将培龙市场铺面一间转让给王某某,王某某出资为庄某某、韦长瑞装修该市场铝合金门窗.装修工程款扣下作为房屋转让押金,其余房款待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付清。协议签订后王某某依约进行施工并完成了装修工程。庄某某于1999年底向王某某支付3000元工程款。该工程至今尚未经双方验收、结算。

上述事实,有被上诉人王某某提交的借款协议书、上诉人提交的房屋转让协议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法庭陈述等证据证明。

本院认为:庄某某与王某某于2000年1月26日签订借款协议,确认债权债务数额,约定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是双方对原债债务的重新确认,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该行亦不为法律所禁止。庄某某上诉主张借款协议是受王某某胁迫而签订的,(略)元借款实为王某某的装修工程款,因其不能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本院不予认定。故上述借款协议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根据,应认定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庄某某不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庄某某上诉请免除利息理由不能成立。至于撤销原审法院的诉讼保全措施的上诉请求,不属二审案件的审查范围,本院不予审议。如不服原审法院诉讼保全的裁定,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60元,由上诉人庄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马利克

审判员蔡大武

代理审判员王某铭

二○○○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邓竣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