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劳动纠纷 >> 查看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办失业保险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办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的人员,包括钟点工、自由撰稿人、街头小贩等。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实施多年的失业保险何时向灵活就业人员敞开“大门”,人们心有存疑。
灵活就业人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自己揽活打零工的自由职业者。这类人员一般为小商贩、自由撰稿人和没有到劳务公司登记的保姆。此类劳动者由于其“失业”和“就业”难以界定,劳动部门暂时无法将其纳入失业保险。
另一类是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多为季节工、计件工、家政公司的服务员等。这些人员虽然工作时间具有弹性,但是因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失业保险。
但是,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因为自身工作时间不固定,许多人经常跳槽,其在职时间短至两三个月,甚至一两个星期。而现行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参保1年内或者自行辞职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只计算其缴费时间。因此,劳动部门提醒他们:想解决失业后顾之忧,切莫轻言辞职。
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保缴费期限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如果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患病住院,可按照规定报销部分费用,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医疗补助金,其标准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
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