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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避风险识别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运用规避风险手段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如在金额巨大的成套设备买卖中、在分批交货的贸易中,进口商应力争使用循环信用证,用此方法规避风险。
  一般情况,欺诈者当然会反对使用循环信用证,因为这种方式可使最终的付款发生在设备妥善安装或各批货物交完之后因而可保证出口商提供货物的质量达到信用证的要求。
  在信用证开立上,不开可转让信用证,避免使用自由议付信用证。要明确订立信用证条款的内容。出口商可考虑尽量使用保兑信用证,正确选择国际贸易术语。
  为防止信用证欺诈,作为出口商应尽量使用c组贸易术语(如:cfr、cif、cpt、cip等),作为进口商应尽量使用f组贸易术语(如:fca、fas、f0b等)。在交易租船订舱中,避免与“皮包公司”性质的方便旗船船东打交道,同时要注意不租订老船、旧船,选用适宜于货物特性的船型,以便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另外,要严格审核单证,加强对假冒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的识别,一旦发现,应提出修改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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