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为人妇却说未婚 征婚以“换定情物”为由骗钱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虎瑞是荥阳市豫龙镇农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不愿意过清贫的生活。去年7月29日,虎瑞到一家婚介所谎称自己叫王芳,现年25岁,要求登记征婚。婚介所当即介绍她与26岁的未婚男子李强相识。李强对打扮入时的虎瑞一见倾心。同年8月15日,虎瑞以“换定情物”为由,骗取李强1500元礼金。
两个多月后,虎瑞说第二天要和李强去领结婚证,又骗取李强9500元和金项链一条。得手后虎瑞就销声匿迹了,李强和家人根据虎瑞提供的家庭住址去打听,才知道她已为人母。
相关法律问题
- 以未婚名义在征婚网上征婚,要如何用法律手段去处罚当事人? 3个回答0
- 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 5个回答20
- 未婚妈妈孩子抚养权利 2个回答0
- 未婚先育1 1个回答5
- 未婚先孕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