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历史:追忆审改四川抗震立法的经历
发布日期:2009-05-12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四川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定强制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如果当时将其他民用建筑都纳入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从行政管理角度看,并不现实,这是指行政部门人力和财力难以满足有效管理要求;也指社会经济不发达,公民缺乏修建高抗震房屋的经济实力。
1996年四川地震部门严重匮乏经费。在立法接触中,我发现四川省地震局的确很穷,办公室桌椅陈旧破烂,比如藤椅有洞之类这类现象普遍,而在这个时候有些行政部门是很富的,面貌和地震局完全不一样。地震局负责立法的朋友给我摆他们单位的“龙门阵”如下――
“有个小偷来偷我们地震局家属宿舍,溜进了一家屋内,这家人不在家,他就把屋里搞了个翻天覆地,寻遍了旮旮旯旯(四川话是“卡卡空空”),忙了一夜,最后找到10元人民币,这小偷很生气,就写了个条子放在桌上,上书‘太穷!’”。
大家笑过,喝杯公务小酒,再聊其他行政部门“暴发”的事情。大家聊因发生水灾,农业、气象部门被重视,经费远比地震部门充足,于是讨论得出“科学结论”:
“有事就会被重视”。
这一结论得出,现场一片寂静。这种寂静和唐山地震以来20余年的大地平静是对应的寂静,是一种很无奈的寂静。大地平安无事,让地震局的朋友只有坐有洞的藤椅。
“动一动嘛,只轻轻地动一动嘛,领导好重视一下嘛!”――地震局的一位大姐笑笑的说,打破了寂静。
――1996年以来我一直记着地震局朋友的话,体味着他们的无奈。重要的是,我将这种情况,视为一种行政反思素材,是告诫我自己的――行政官员必须有自己的观察和经验积累。
2008年5月12日,四川地震局的朋友终于迎来了“动一动”。
1996-2008共12年的漫长时光,“动一动”的期待终于实现了。
――遗憾地是,这次动的阵仗太大、太大、太大了。
写于512地震周年前夕
【作者简介】
鲜江临,本名“鲜江凌”,四川人。1981年考入北大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已经历的法律职业依次为大学教师、政府官员、执业律师,具法学教育和研究、立法和商业性法律服务的多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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