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受贿罪的界定
发布日期:2009-0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完全具备共同犯罪的主客观基本条件,不能无根据地扩大打击面。例如,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将收受的贿赂拿回家中,其家属没有参与受贿活动,但事后明知是贿赂物,仍与其共同享用,这只能认为是知情不举,而不能认为家属是受贿罪的共犯。
王丽霞 许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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