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永不反悔”协议后能否申请再审
发布日期:2009-06-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笔者认为,甲厂的申请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此案应当进入再审。
其一,甲、乙两厂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在对国家司法权威信任的基础上达成的,虽然其在法律上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其中的约定不能超越国家基本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法人相关诉权的设定。甲厂通过申请再审救济自己没有被原判决保护的利益,此举可能对乙厂产生不利的结果,但协议中约定的“永不反悔”是一种自愿约束,这种约束不能对抗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诉讼救济的权利。
其二,民事司法权是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既坚持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又坚持公力调整原则,司法效力必然高于普通民事行为的效力。本案中,甲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原判漏了部分款项,法院对于错误的裁判必须依法纠正,因此,该案应进入再审程序。
郑慧军
相关法律问题
- 在派出所达成治安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反悔吗? 1个回答0
- 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有一方反悔在离婚时是否协议还有效 3个回答0
- 二审判决执行后能否申请再审 4个回答0
- 再审后的判决能否在申请再审 3个回答0
- 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协议,但后来一方并未按协议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 5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委托代写的专利申请文稿不符约定质量能否要求退款?
- 底层业主不满加装电梯诉请赔偿 法院:驳回诉请
- 频繁向用户发送骚扰短信 一通讯公司被判侵犯隐私权
- 儿童抛掷海洋球玩耍意外致伤 游乐场未尽安保义务被判担责
- 从“后端”到“前端” 物业纠纷综合治理的“路”越走越宽
- 出借人去世后,借款还需要偿还吗?
- 在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赠给非亲生子女,可否全部撤销
- 一网店经营者侵犯著作权被判赔8000元
- 使用伪造签名推选自己为诉讼代表人 一小区业主违法提起参与诉讼被罚款
- 石*贩卖毒品案——贩卖毒品“神仙水”数量大,依法惩处
- 东台环境保护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张月仙诉江苏某超市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名誉权纠案
- 杨某诉谭某、北京亚利华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广成保洁有限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
- 党某诉石某等人及洛阳某中学健康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