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娇过当
发布日期:2009-06-29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本人不认识玉娇小姐,但从其网络照片上观察有几分淑女像,可惜身处淫窟沾染半身臊气,这或许是招惹是非的导火索,我敢肯定这不是经济发展的错,为当地经济呕心沥血、辛苦操劳的乡政府官员,晚上到灯火辉煌的夜总会轻松以下疲倦的身体,不仅给当地娱乐企业贡献了银两,广义上还能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玉娇等青春妙龄少女用洗衣、陪浴等劳动换取一份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养家糊口还有实现梦想的理想。玉娇的尊严首先是自食其力,还有古代女人最看重的贞操,至于拔刀“杀人”的烈女何为,笔者感到有点复杂,不好评点是非,还是从律师视角谈谈拙见,供朋友们轻松过目。
大家都看到了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马克昌教授为此案专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的内容,还有原北大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为此案精炼的网络成语“玉娇过当”,与“正龙拍虎”相映成趣,使枯燥乏味的法律平添无穷趣味。我非常欣赏贺公的天才幽默,实不知正是有了这么多的法律故事,这么神奇的法律演义,像磁石一般吸引着近一百万考律大军义无反顾的投身到司法考试行列中来。马克昌教授给邓玉娇的行为定性是故意伤害还是其他,就视如高中数学老师做小学算数题一样,让一些法律外行人士认为中国的法律运用有这么难吗?这样的宣传也让一些司考生看到了一丝曙光,原来现实版的案例也是刑法最知名教授的考题啊!
有时候不禁要问自己一个问题,夜总会失火有时还要追究政府、企业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异性陪浴场所发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竟然没有一点相关报道,死静的让人喘不过气来,试问色情服务项目为什么能在这里扎根,有恃无恐的经营幕后存在什么交易!玉娇应该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那一把水果刀是不是已经保护了自己多少次本该无需捍卫的尊严,在“梦幻城”还有没有其他的非水浴区的服务员腰里揣着不同尺寸的水果刀,好像没人调查玉娇小姐的心理障碍疾病是不是在这种环境下得的,或许有许多人想了解这一场“杀人”、审判、免于处罚、还有来自现实的人言非议等对她的病情的发展趋势是好还是坏呢?
玉娇小姐的梦幻里一定少不了2009年5月10日20时许,还有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以及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三位乡镇高官,特定的时间、人物和地点彻底改变了玉娇的一生,这既是偶然也是必然,“梦幻城”里的梦幻何时休?
不小心扯远了一点,我感激有这么一个机会得以观摩中国刑法大家马教授的以案说法,他的观点除了赞同还是赞同。不持异议不是因为玉娇案普通寻常(单指案件本身,不因舆论导入而改变),没有多大的悬念和法理争议,也不是因为马教授是权威不能挑战或者不敢挑战,更不是因为自己不热爱刑事辩护不愿动这个脑筋,顾惜脑细胞无谓死伤。
还有多少的为什么不愿多说了,只是问问新华社记者在采访时不提特殊正当防卫,是否已经考虑了事件发生在异性陪浴场所,一般不存在强奸犯罪可能呢?换句话说,只要存在金钱交易,最多算个卖淫嫖娼,在证据上可能还需区分是夜总会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假想一下,当夜玉娇小姐答应了,不仅会把煽在脸上的金钱票子全部装进急需鼓鼓的裤兜兜里,双方一切泰安了。
说了这么多没有,只剩下了一个有了,中国有多少家“梦幻城”应该让它红还是让它黄,真不知道以后的玉娇们是选择跳楼还是动刀子,也无法评估这个案例对她们是一种鼓励还是一种打击呢?我们法律人士除了争论还应该主动做点什么,当地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如何与时俱进,巴东县公安机关除了侦查“玉娇过当”之外还要做点什么呢!
【作者简介】
王建胜,男,1990年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1991年获得山东省新闻写作一等奖,1997年至今为河南哲维律师事务所(www.zheweilawyer.com)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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