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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主义与20世纪非洲宪政的发展

发布日期:2009-07-20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美非关系与宪政移植
  
  (一) 美非关系的简要回顾
  
  美国和非洲的关系始于利比里亚国家的建立。利比里亚立国是当时新兴的美国殖民运动的产物。利比里亚位于西非大西洋沿岸,在19 世纪以前,利比里亚的土著各部族尚处在分散的部落和部落联盟阶段,当时在这里还没有出现统一的政治组织或国家的统治形式。1461 年,葡萄牙人开始在此建立殖民据点,并将此地称为“谷物海岸”。19 世纪初,美国为安置废奴运动所产生的大批自由黑人,开始向“谷物海岸”移民和建立殖民点。1824 年,“美国殖民协会”给这块殖民地正式命名为利比里亚(Liberia) ,意为自由之地。1838 年,利比里亚沿岸各殖民地合并,正式成立了利比里亚联邦。1847 年7 月26 日,利比里亚联邦政府发表“独立宣言”,正式宣布独立,成立利比里亚共和国。独立后的利比里亚仍然与美国保持长期的特殊关系。一百多年来,利比里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都受美国的控制和影响。美国以“保护者”自居,一直把利比里亚视为它在非洲唯一的一块“殖民地”。利比里亚也一直紧紧追随美国,将美国看成是自己的母国。
  
  与英、法等欧洲大陆的殖民大国相比,美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在非洲仍没有多大的势力范围。长期以来,美国对非政策受到东西方冷战格局的制约,总是从地缘政治角度考虑非洲的地位和作用。20 世纪50 - 60 年代,许多非洲国家获得政治独立,美国害怕非洲的非殖民地化可能导致政治混乱和给共产主义提供向非洲渗透的机会,因而,非洲成为美、苏超级大国争夺的地区。尼克松曾在1957年说,“非洲形势发展可能会证明它在自由力量与国际共产主义斗争中的决定性作用”,美国因而大幅度增加了对非洲的援助。20 世纪70 年代中期至80 年代中期,美国为抗衡苏联在南部非洲的行动,在安哥拉支持“安盟”,与苏联支持的“人运”相对抗。美苏在非洲之角也展开了激烈的争夺。跟苏联的这种争夺和对抗成为冷战时期美国对非政策的主旋律。
  
  随着冷战结束,非洲的战略地位下降,但美国仍从全球战略考虑,将非洲作为美国全球战略锁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美国极力鼓动乃至直接插手非洲的民主化运动,据此进一步确立了美国在非洲的强势地位。
  
  (二) 非洲宪政发展中的美国因素
  
  非洲宪政的发展很早就受到过美国的影响。早在1838 年利比里亚联邦建立时,就仿效美国宪法制定了联邦宪法,宪法规定利比里亚联邦的主权归属“美国殖民协会”所有,并由协会委命总督行使权力。1947 年7 月26 日,利比里亚共和国成立时,又公布了一部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西蒙•格林里夫以美国宪法为蓝本起草的利比里亚宪法,国家政权体制也都效仿美国。独立初期,由于当时特定的条件和内外环境,英语和法语非洲国家基本上接受了前宗主国设定的政治模式,实行民主共和政体,即议会民主制或总统共和制,建立文官政府,颁布宪法,成立议会,建立竞争性的选举制度,允许反对党合法存在,实行自由开放性经济政策。
  
  此时的美国已成为超级大国,美国曾以“和平队”的方式派遣了大量的法学学者到非洲充当“法律顾问”,美国法的法理和制度,特别是美国的宪政主义思想对非洲国家影响逐渐增强,甚至超过了原宗主国的影响,非洲许多国家仿照美国模式颁布了成文宪法。 [1] (P83)
  
  由于独立初期这种以多党竞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政体并不完全适用国情,20 世纪70 年代至80 年代末,许多国家转而模仿苏联模式,宣称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些国家在政体上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从议会民主制向集权制转变。它们修改宪法,在经济上采取国有化措施,强调民族经济的发展,反对外资渗入。在政治上,它们大多废除多党制,实行一党制。
  
  20 世纪90 后代政治民主化运动席卷非洲大陆,非洲许多国家的宪政发展随之出现重大转型,这给美国宪政在非洲的进一步移植提供了契机。从布什政府到克林顿政府,美国极力鼓动乃至直接插手非洲的民主化运动,鼓励非洲人解决自己问题,经济上搞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政治上搞民主化、多元化,目的是通过非洲政治经济的调整改革,使非洲接受西方的价值观、意识形态、宪政模式,纳入其资本主义发展轨道和势力范围。美国两党、国会代表团和学者等各界人士也前往十多个非洲国家,鼓吹民主、人权,帮助修改选举法,起草新宪法,组织“全国会议”监督选举,鼓励非洲国家搞多党制,推销美国的“政治民主”。美国还将援助和“民主化”挂钩,要挟非洲国家。美国负责非洲事务助理国务卿科恩公开表示“没有民主,就没有合作”。例如,美国在埃塞俄比亚以调解人的面目出现,公开声称:“只有埃塞俄比亚实行真正的民主制度,美国才会提供援助和合作”。 [2 ](P38) 为此,美国提出各种谈判方案,最后导演了埃政府与反对派的城下之盟,使埃塞俄比亚建立了“多党民主过渡政府”。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强大压力下,非洲许多国家在短时间内就放弃了集权体制的一党制,举行多党竞选,颁布了新宪法。
  
  二、美国宪政主义对20 世纪非洲宪政发展的影响
  
  长期以来,非洲人民在反殖民统治和建设独立国家的过程中一直尝试着建立自己的宪政国家。或成或败,或模仿或照搬,或美式或英式或法式,这些都反映了非洲人民为追求自由、平等进行的艰苦斗争,同时也反映了外国宪政主义对非洲国家宪政发展的渗透和影响。
  
  美国宪政主义到底在哪些方面对非洲国家宪政实践产生了影响?美国弗吉尼亚(Virginia) 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非洲研究主任苏雷曼•S•杨(Sulayman S. Nyang) 教授说,美国经验产生了一个为政府提供的权利法案,一个建立在公意表决基础上的至高的领导人,一个有代表性的政府(这是美国对于政治实践的贡献) 和宗教自由。 [1](P83) 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安杰伊•拉帕金斯基认为,美国宪法在三个方面影响着其他国家的宪政发展:总统制(在实际操作中派生出权利法案) ;一个新奇的混血儿——联邦制;以及具有革命性的、有司法强制力的权利法案。 [3](P585)
  
  综合起来,美国宪政主义主要在四个方面对非洲国家宪政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即人权观念、联邦制、总统制与政党制、司法审查制度。以下展开论述:
  
  (一) 人权观念的影响
  
  美国人权观念对独立后非洲国家宪法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的。这种影响随着以美国人权观念为基础的国际化宣告而发生,并通过先前欧洲殖民国家对这些权利的阐释而传布开来。而且,由于法律渊源的原因,美国人权思想的影响在英语非洲国家比在法语非洲国家更为显著。它通过两条途径表现出来:一是英语和法语国家对国际人权宣言的承认,二是殖民宪法的发展。 [4](P417)
  
  自二战结束以后,与人权有关的国际公约,特别是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和1950 年《欧洲人权公约》,对大多数新获独立的非洲国家在宪法认同和保护人权方面产生过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为这两份文件中被奉为神圣的政治和公民权利就汲取了美国法条和法理。而且,两者都反映了1789 年法国《人权宣言》的精神,而后者又正是受美国《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影响而产生的,它们是美国宪法性权利评述的主要渊源。作为许可非洲独立这一过程的一部分,宗主国在帮助新独立的非洲国家起草新宪法中的《权利法案》时,对欧美传统多有借重。
  
  《世界人权宣言》为殖民地各族人民提供了一种将殖民主义作为对国际公认的人权保障之侵犯来加以挑战和谴责的合法性依据,许多非洲领导人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引用过它,一些非洲国家甚至将其载入宪法序言中,如1966 年的《马拉维共和国宪法》宣言规定:“马拉维政府和人民将继续承认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列个人自由权的神圣性,并信守联合国约法”。多哥宪法(1979 年12月30 日) 、科摩罗群岛伊斯兰联邦共和国宪法(1978 年10 月1 日) 、吉布提宪法(1977 年6 月27日) 、喀麦隆宪法、马里宪法(1974 年6 月2 日) 、扎伊尔宪法、以及卢旺达宪法(1978 年12 月20日) 均反映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
  
  《欧洲人权公约》所确立的人权原则进入非洲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公约在殖民时期其效力向非洲殖民地的延伸,一是非洲国家独立后根据公约制定了宪法性权利法案。大多数取得独立的英联邦国家都陆续仿照欧洲公约制定了保护基本人权的法典。依年代顺序,先后有下列国家在它们的宪法中采纳了欧洲公约的原则:尼日利亚、塞拉利昂、乌干达、肯尼亚、马拉维、冈比亚、博茨瓦纳、莱索托、毛里求斯、斯威士兰、塞舌尔以及津巴布韦。
  
  在人权的宪法表述上,各国存在差异,这些国家的宪法所供奉的权利和自由几乎都融和到宪法正文中去了,而且通常都构成单独的一个章节,例如扎伊尔、卢旺达、塞内加尔、马达加斯加和多哥等国宪法。此外,如赞比亚(1973) 、塞拉利昂(1978) 和坦桑尼亚(1984) 则保留或采纳了一部分《权利法案》内容。赞比亚在起草这一修正案时,总统明确指示赞比亚国民会议给予法治至上、司法独立和保护基本的个人权利与自由等基本原则适当的关注。几内亚、象牙海岸和马里等法语非洲国家的宪法通常都在一个特别的序言中宣称保护“人和公民的权利”。
  
  从人权影响的地域看,美国宪法和美国人权观念对英语非洲国家的影响显然比对法语非洲国家来得更为直接。由于英国缺乏一种基本人权学说,英联邦国家的法院在解释规定这些权利的新法典时越来越多地向美国判例求助。由于涉及平等保护、自由表达、个人隐私和正当程序的美国宪法概念之可适用性,这种演化就不可避免。
  
  (二) 联邦制的影响
  
  联邦制是当今世界盛行的一种国家体制。无论是在发达的欧美或大洋洲,还是在发展中的亚非拉,联邦制国家随处可见。非洲目前实行联邦制的有四国,即尼日利亚、坦桑尼亚、科摩罗和埃塞俄比亚。还有一些非洲国家曾经建立过联邦或者曾经试图建立联邦,(当然这里说的“联邦”是指非洲国家独立后建立的国家形式,而不包括独立前欧洲殖民主义者为统治非洲而强行划分或拼凑的行政单位,诸如(法属) 西非联邦、赤道非洲联邦、(英属) 中非联邦之类。) 但运行多年后终于解体或者最终未能建成。
  
  在目前实行联邦制的四个非洲国家中,坦桑尼亚乃是大陆部分(坦噶尼喀) 与沿海岛国(桑给巴尔) 分别独立后联合而成。但占国土面积99 %和人口97 %的大陆部分并未设立联邦机构。科摩罗是个小岛国,严格地说无典型意义。而尼日利亚和埃塞俄比亚是两个极不相同的典型。两国相似的地方是都存在强大的部族和地区势力。但尼日利亚在独立前就形成了以东、西、北三大区为基础的联邦结构,1960 年10 月独立时继承了这一制度,1963 年正式成立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后来政权几经更迭,行政区划也多次变动(由3 区变为12 州或更多的州) ,但联邦体制一直延续至今。埃塞俄比亚除了在50 年代一度与厄立特里亚组成联邦外,它本身从塞拉西皇帝到门格斯图政权一直是中央集权国家。1995 年在埃塞俄比亚人民革命民主阵线政权领导下才成立了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
  
  尼日利亚和坦桑尼亚等国的联邦制的运行是比较成功的。可以说,最为持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最有意义的美国影响就发生在联邦制领域。尼日利亚联邦制的结构与美国模式十分近似。早在殖民时期,联邦制就已经由英国引入尼日利亚。尼日利亚在1960 年独立时接受了英国人为之设计的政治模式,在联邦机构的设置、分权制、人权保护等许多方面都吸收了英国宪政的内容。此后的1963 年和1979 年宪法都保存了国家的联邦结构。由于尼日利亚在独立之前,英国殖民者实行“分而治之”的分区制政策,这就为以后尼日利亚国家统一和民族融合留下了巨大的隐患,1966 - 1976 年的四次军事政变的发生和1967 - 1970 年大规模的比夫拉内战的爆发部分原因即在于此。为了实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尼日利亚人一直在寻求民族统一的出路,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1979 年的宪法就充分吸取了1960 - 1966 年第一共和国倒台的教训,采纳了美国宪政的模式。该宪法在许多方面就反映了美国宪政模式的影响。比如,作为美国宪政主义核心之一的三权分立制度,为尼日处亚所采纳。尼日利亚宪法中联邦议会(后改为国民大会) 、联邦政府、联邦最高法院的三足鼎立,即为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翻版。尼日利亚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三级划分也是美国式民主政府的产物。此后,美国宪政模式对尼日利亚的影响大大增强,并成为尼日利亚后来几部宪法的灵魂。尼日利亚、坦桑尼亚等国联邦制的持久存在表明,联邦制对有些非洲国家是可行的,甚至是必要的。
  
  但是,在一些部族主义势力强大的国家,曾经试图采用联邦制形式解决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但较量结果,中央集权主义占了上风,联邦制最终告吹。如20 世纪60 年代的刚果和70 年代至80 年代初的苏丹。比属刚果1960 年独立后不久即陷于混乱和分裂状态。1961 年3 月和1 月,部分主要政治派别的代表在马达加斯加的塔那利佛和刚果本国的科基拉特维尔举行两次会议,先后同意建立刚果联邦和“联邦共和国”。由于存在严重分歧和事态的迅速变化,这两次会议的决定都没有付诸实施。1972年苏丹尼迈里政府同南方反政府武装力量达成协议,允许在民族和宗教上异于北方的南方地区建立自治政府、自治议会和地区军队,这实际上是种联邦制的安排。1983 年,尼迈里改变政策,取消了南方的自治地位,并将南方6 个省合并为3 个区,置于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下,内战随之重起。
  
  南非属于另一种类型。英布战争(1899 - 1902) 后,德兰士瓦和奥兰治自由邦成了英国殖民地,这意味着南部非洲地区有四个各自独立的殖民地——开普,纳塔尔,德兰士瓦和奥兰治河殖民地,于是便有充分的政治、经济理由要求制定一部宪法使这些殖民地紧密联合起来,但要起草一部宪法得考虑这些地区几种不同的宪法传统,其中之一就是奥兰治自由邦的美国式刚性宪法。J•G•科策当时是设在格拉汉斯敦东部地区的法院院长,他就公开请求制定一部刚性宪法。但1908 年国民会议代表却反对联邦制,最终国民会议起草出来的1910 年宪法是以威斯敏斯特模式为摹本的,但它并未完全摆脱刚性因素,尤其是在选举上。南非宪法的创制者拒绝认真考虑美国宪政模式的特点,对此,人们不能不产生怪罪之情,难怪汤普森在其关于南非联邦形成的开创性研究中抱怨,制宪者忽略了南非的实际情况——国民意识和种族状况,他认为美国模式是一种更好的模式。 [5](P472 - 473)
  
  (三) 总统制与政党制影响
  
  绝大多数非洲国家普遍实行总统制政体。它基本上是按照美、法等国的总统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法国总统制自1848 年就受到美国宪政的影响。① 美国对尼日利亚总统制的影响十分显著,突出的是1979 年宪法完全放弃了威斯敏斯特模式,有意识地向美国风格的总统制迈进。从尼日利亚1979 年宪法的规定看,尼日利亚宪法充分吸收了美国宪法中总统制的长处。在联邦总统的选举上,该宪法最明显地反映了“华盛顿模式”。尼日利亚的总统为国家元首、最高行政长官和武装力量总司令。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一届。每位总统候选人必须提名一位竞选伙伴作为副总统的候选人。如同在美国宪法中一样,尼日利亚宪法也规定,也可因“执行职务中的重大不当行为”而弹劾总统和副总统。
  
  但非洲的总统制和政党制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又形成了自身许多新的特点:
  
  (1) 多党总统制。塞内加尔、博茨瓦纳、冈比亚等少数非洲国家实行多党总统制政体。在塞内加尔,1960 年独立后虽然宪法规定实行多党制,但实际上只有执政党———塞内加尔进步联盟能够长期合法存在,成为事实上的一党制国家。1976 年3 月塞内加尔对宪法作出修改,承认代表“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塞内加尔进步联盟(同年12 月改名为塞内加尔社会党) 、代表“自由民主”思想的塞内加尔民义党和代表“马列主义”思想的非洲独立党为三个合法政党,实行有限多党制。1981 年1 月,迪乌夫接替桑戈尔出任总统之后,再次修改宪法,实行“完全的多党制”,可以自由组织政党。在多党总统制国家,总统产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公民直接普选产生,如塞内加尔;二是通过立法机构选举产生,如博茨瓦纳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须为30 岁以上的博茨瓦纳的公民,其得票只要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
  
  (2) 一党总统制及党政合一体制。一党总统制政权在非洲非常普遍。在这些国家里,法律规定执政党是惟一合法的政党,其他政党都属非法。其中,有些国家是从多党制逐步演变为一党制的,如塞拉利昂、科特迪瓦、喀麦隆等国;还有一些国家是在实行一段时间的军人统治之后,重新组建新党,转而实行一党制的,如苏丹、多哥、卢旺达、马里等国。有些非洲国家除了规定执政党为全国惟一合法政党之外,还通过宪法或法律把执政党确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规定执政党领袖就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这种政治体制模式被称作“党政合一”体制。这些国家大多选择以“社会主义”为发展方向,其中不少是经过长期武装斗争取得民族独立的,如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奉行这种政体模式的国家还有贝宁、扎伊尔等国。如扎伊尔宪法规定,扎伊尔人民革命运动主席是法定的共和国总统和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塞舌尔1979 年宪法规定,塞舌尔是一党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进步阵线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共和国总统由该阵线提名,经全国选举产生。加蓬宪法规定,加蓬民主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共和国总统由民主党提名该党总书记为惟一候选人,交公民投票选举产生,未经民主党同意,任何人不得担任经选举产生的公职。从20 世纪60 年代中期至80 年代末,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实行这种“法定的”一党制总统政体和“党政合一”体制。
  
  无论在多党总统制国家,还是在一党总统制国家,总统的权力都非常大。国家机构虽然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行政机关的地位往往高于立法和司法机关。喀麦隆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有权任命总理和批准由总理提名的部长,有权颁布法律和法令,有权宣布紧急状态,总统负责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最高司法会议。赞比亚宪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归共和国总统,在总统负责制下实行三权分立,内阁对总统只起咨询作用,总统可随时颁布法令,解散议会和提前举行大选。
  
  由上可知,虽然美国的总统制确实丰富了非洲的政治用语,但非洲的许多国家事实上很难采纳美(法国的总统制虽然与美国大不相同,但自1848 年的第二共和国始,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成为关于美国及其制度的最有影响的专著。法国宪政受美国宪政的影响,最典型的是总统制。参见安杰伊•拉帕金斯基:《文献综述:美国宪政的域外影响》,载 [美] 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宪政与权利》,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 年版,第548 页。)国模式。美国用分权的方法来牵制总统,但非洲国家却没有使他们的总统处于像美国那样的限制下。
  
  非洲人向美国借鉴了一个不受约束的总统制,并通过“本土化”过程,——他们给予了他们的总统更多的权力。 [6](P15)
  
  (四) 司法审查的影响
  
  美国宪政中最引人注目的恐怕是司法审查。列举权利并由司法保护的作法已被普遍认为是民主和自由的重要保护,这是美国宪政制度中最重要部分。随着世界正向更加尊重人权方向的迈进,可以看出,美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日渐明显。
  
  首批独立的非洲国家都直接赋予法院最大的解释宪法性事务的权力,这种解释权赋予了法院宣布任何被视为违反宪法的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无效的权力。
  
  在南非共和国,《德兰士瓦》宪法为其国内新法律的出台设立了一道程序,即每部法律草案都要在三个月前在政府公报上预先通报(紧急情况除外) ,还得经国民议会四分之三多数通过。但这些规定常常被轻视,许多法律未经通报就由简单多数通过了。但是在1895 年首席大法官J •G•科策在HessV. the state 一案的附带意见中发出了一种观念转变的告示,这种司法上的优柔寡断在Brown V. LeydsN. O 一案的历史性判决中达到了顶点,此案中,科策和大法官阿梅硕夫认为非正式法规不符合宪法而失效。他们认为:国家主权属于共和国全体人民而不是国民议会,宪法是国民议会有义务遵从的基本法;法院有责任宣布那些不符合宪法的法案无效。在坚持法院有司法审查权时,显然受到了美国经验的影响,科策法官三次引述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Marbury V. Madison 一案中表述的司法审查观,同时还援引其他的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如《联邦党人文集》,斯托利的《美国宪法》和布赖斯的《美利坚合众国》以支持其判决。美国影响对科策所起作用明显地体现到他的法官意见中:“在这个伟大的北美共和国,根据宪法来检验法律效力的权力被毫无保留地当作一条公理,而且是依据基本原则而不是任何宪法中明示条款。” [7] (P466 - 467)
  
  在加纳的许多司法判例中也可以看到美国宪政司法审查制度的影响。如在People’s popular party案中,审判长宣称,在解释1969 年加纳宪法方面,美国经验是比英国判决更好的指导。在1974 年Ororie V. The Republic 一案中,上诉法院强烈主张在解释加纳宪法时要向美国传统寻求指导,首席大法官援引了美国最高法院在Escobedo V. Illinois 一案和Miranda V. Arizona 一案中的著名判决,主张执行逮捕的官员有责任告知被逮捕者有权自己选择律师。 [8] (P437 - 438)
  
  在赞比亚,其司法机关在解释一些基本人权和条款时也受到一些美国的影响,例如在Patel V.Attorney General 一案中,申诉人力劝法院追随美国Grau V. United State 一案的判例,此案裁决宣布第四修正案对搜查令的要求应作宽泛解释。麦格勒斯大法官在解答这一问题时说:“如果我必须完全按照其字面含义来解释‘法律’在相关条款中的意思我更倾向于得出更有利于申诉人而不是国家的解释。”在另一个案子中,首席大法官布莱格登从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中援引词句,以支持这样一项要求:公立学校的孩子们必须唱国歌并向国旗致敬,违者将受到被学校停课的处罚,他特别提到一个类似的案子——Minersville School District V. Gobitis。在此案中法院支持这种要求,他还引用了弗兰克福特大法官的意见。认为在判断唱国歌和向国旗致敬能否看作宗教仪式或庆典时,必须适用一种客观的标准。 [9] (38 - 439)
  
  总之,司法审查制度之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宣告违宪的法律文件无效来保护人权。但由于非洲各国在其宪政进程中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稳固的模式和制度,所以其司法审查制度也只在表面上援引美国判例或其中的观念,或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作象征性的运行。要使非洲各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在真正意义上发挥效力,除了需要美国那样成熟的宪政背景外,更重要的是要在思想观念和制度层面上解决问题。
  
  三、采纳美国模式的原因及后果
  
  (一) 非洲部分国家缘何采纳美国宪政模式
  
  第一,由于英语非洲国家共通的语言和普通法媒介,美国宪政成为这些国家宪政建设的“经验宝库”。
  
  美国宪政为何容易被普通法非洲国家移植?安杰伊•拉帕金斯基教授认为,美国宪法是一个法律文件。它不仅陈述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追求,建立了美国的政治体制结构,还清楚地表述了一整套渗透于美国法律之中的规范。由于这个缘故,美国宪法同它所降生的法律文化环境之间的联结较其他宪法更为紧密。因此,决定美国宪政思想能否移植成功的首要因素是接受能否把抽象的宪法公式同化进本国法律体系中。由于英语非洲国家共通的语言媒介,再加之在政治(威斯敏斯特模式) 和法律(普通法) 两方面都打上了英国式样的烙印,美国宪政对移植了普通法的非洲国家起到了示范作用。对这些国家的宪政建设而言,美国一直是一个经验宝库。 [3](P540)
  
  第二,出于调和民族矛盾和政治妥协的考虑,非洲国家主动选择美国宪政作为解决手段。这在采纳联邦制问题上最为突出。
  
  非洲各民族主义政党在争取独立的总目标上是一致的,为民族独立各自作出了贡献,但又有各自的政治利益和部族背景。他们在独立后国家权力分配问题上往往产生许多矛盾。独立初期,为维持权力均衡,非洲国家的宪法一般都规定实行议会民主制,即通过竞争性的选举,维持各种政治力量的均衡,保持国家和稳定。但是,一旦获得独立,他们相互间的矛盾激化,甚至为权力的分配展开激烈争夺。在肯尼亚,在讨论宪法的过程中,肯尼亚非洲民主联盟强烈主张实行联邦制和两院制议会,而肯尼亚非洲民族联盟则主张建立集权制中央政府和一院制议会。在政党体制问题上,前者主张建立多党竞争的民主制度,后者则要求实行一党制。英国政府也利用肯尼亚这两大政党之间的矛盾,挑拨肯尼亚各部族之间的关系,阻挠肯尼亚的独立进程。在1962 年2 月召开的伦敦制宪会议上,肯尼亚非洲民族联盟作出让步,双方在肯尼亚的国家结构及政府体制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妥协。1963 年4 月,肯尼亚颁布新宪法,规定肯尼亚是多党制国家,实行开放、竞争性的民主制度,议会实行参众两院制,内阁对议会负责。
  
  第三,美国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输出等手段,以压促变,非洲国家在被动中继受美国宪政模式。这在非洲民主化运动中尤为明显。
  
  冷战结束后,美国独霸世界的意识膨胀,提出要用西方,特别是美国政治价值观念来改变世界并将之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最基础的工作之一。据此,美国在非洲的政策目标是,在继续促进非洲国家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的同时,大力推动其政治民主化变革的进程,华盛顿认为,冷战的终结即标志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一党专制政体的失败与消亡,非洲国家自然不能例外。1991 年,负责非洲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科恩在阐述未来十年美国对非政策的五大目标时即把民主政治置于首要位置。科恩认为,美国外交政策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目前是美国在全球推进和平、繁荣、民主和人权的最佳时机,非洲国家应全面参与美国实现其历史性机遇的进程。布什政府还明确表示,新型的美非关系必须建立在对美国价值观的认同基础上。美国“将协助创立促使民主在非洲大陆蓬勃发展的条件,诸如和平、持续性发展、公开选举、尊重人权、宽容的社会环境、有效的行政管理”等等。 [7]( P221 -223) 为实现上述政策目标,华盛顿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主动的行动。首先,美国军政要员及议员、学者等频繁出访非洲,在非洲国家鼓吹自由、民主、人权,并帮助其制订选举法,起草新宪法,组织“全国会议”,监督选举等。美国驻非洲国家的使节亦十分活跃地介入驻在国的民主化进程;其二是邀请在多党民主浪潮中走上政治前台的新一代非洲国家领导人及积极主张政治变革的反对派头面人物访美,以树立非洲民主样板或旗手。1991 年11 月,布什总统对来访的贝宁民选总统索格洛大加赞许,称其是为非洲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其三,亦是最重要的一点,运用“经济杠杆”施压促变。一方面,华盛顿挥舞经济制裁大棒惩处那些抗拒进行政治变革的非洲国家,另一方面,在免除那些“民主记录”较好的国家的债务的同时又增加对其援助。为了进一步推动非洲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华盛顿还在1991 年专门设立了3000 万美元的“非洲民主基金”并拨专款500 万美元用于非洲国家的民主选举。克林顿入主白宫后,美国对非政策基本上承袭了布什政府的政策,其核心仍然是支持和推动非洲国家的政治体制继续朝着多党民主化方向发展,特别支持非洲国家“从选票箱里选出权利”,华盛顿奉行的以经济施压促政治演变的政策亦未松动,1993 年,负责非洲的助理国务卿多次强调美国仍然坚持只向实行政治变革的非洲国家提供援助。
  
  (二) 非洲为何难以实现宪政
  
  第一,部族主义是最严重的分裂因素,国家不稳定,滥用紧急状态,实现宪政的政治条件尚不具备。
  
  部族主义因素对非洲国家宪政发展的影响始终是存在的。从独立以来非洲国家宪政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部族主义已程度不同地渗透到各国的政府、政党、军队、群众团体等诸多部门并广泛地作用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一种对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宪政发展构成重大影响的基本因素。许多非洲国家领导人将部族主义视为侵蚀国家机体的恶性肿瘤。部族问题或部族主义因素对独立后非洲国家宪政发展的影响,反映在宪政体制模式的选择或取向上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部族主义因素是导致非洲绝大多数国家在独立后不久即由以多党制为主要特征的议会民主政体改行以一党制为主要特征的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二,部族主义因素成为20 世纪90年代某些非洲国家领导人抵制政治多元化即实行多党制的主要依据之一,并且事实上,部族主义因素确实迟滞了非洲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并对多党民主政体本身构成了威胁。尼日利亚、乌干达、扎伊尔、卢旺达、布隆迪等许多非洲国家都曾经历过由部族、种族或社区暴力所造成的分裂之痛苦。国内紧急状态侵蚀着司法控制,或通过创造由政府来行使特别权力的条件使之彻底瘫痪。的确,许多非洲国家在滥用紧急状态中都会把宪政限制到某种程度。
  
  第二,对许多非洲国家而言,经济权利优先于政治权利和人权,实现宪政的经济条件尚未成熟。
  
  20 世纪60 年代初独立的非洲国家曾普遍实行以宗主国政治体制为蓝本的民主政治。然而,这种民主体制并未能在新生的非洲国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久以后,这种外来的民主政体不是中途夭折、相继被以一党制或军政权为特征的集权政体所取代,便是名存实亡。其后,在70 年代中期以后独立的非洲国家则几乎再未显现出实行民主政治的迹象。导致非洲国家民主政治实验失败的直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基本原因只能从社会经济基础方面去寻找。王沪宁先生将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比做“社会的一对孪生兄弟”无疑是贴切的。 [8](P233) 据此,用独立之时非洲国家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来说明其在独立初期民主政治实验失败的原因是颇具说服力的。由于贫困,对非洲人民来说,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不是公民和政治自由,而是经济方面的权利。非洲尚未具备有助于有效保护人权的经济和社会条件。贫穷和迫切需要经济与社会发展是在南撒哈拉非洲推行人权政策会遇到的结构性障碍。无论是讲英语的非洲国家还是讲法语的非洲国家,有力、有效保护人权的主要障碍来自于美国或西欧都未曾遇到过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大多数非洲国家在从殖民状态挣脱出来的过程中未曾受到过人权观念的激发,它们用以装点独立前夜的自由宪法对它们自己来说只是一种人为的工具。 [4](P445 - 446)
  
  第三,非洲独特的宪法文化难以培育现代宪政主义生长的土壤。
  
  独立以后,非洲国家的政治体制经过多次演变,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非洲国家的宪政文化既吸收了西方和前苏联、东欧国家宪政文化的许多内容,也保留和发展了非洲传统政治文化的特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宪法文化,表现为: [2](P29 - 32) (1) 多样性。非洲国家的宪政体制相对世界其他地区而言更加复杂多样,除世界上几种主要的宪政体制形式外,还形成了诸如 利比亚民众国体制等本身独有的政治体制形式。由于非洲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以及受各种内外条件的影响,某些非洲国家的宪政体制还呈现出两种甚至多种不同类型宪政体制的共同特征,即使在那些实行同一类型宪政体制的非洲国家内,也往往会在权力主体的产生方式、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权限及任期等方面有所差异。以非洲国家普遍实行的总统制政体为例,即使宪法明确规定实行总统制共和政体,但在具体操作运行过程中,却各有特点,有的国家实行的是一党制下的总统制,有的国家则实行以多党竞争为基础的总统制。再就总统产生的方式而言,有的国家规定总统由全体国民直接选举产生,有的则是由国家的立法机构选举产生。总统的任期也各不相同,在绝大多数国家,总统的任期一般为5 年,有的为6 年,长的可达7 年,个别国家甚至规定总统可终身任职;(2) 多变性。非洲国家的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国内各种政治力量之间明争暗斗,部族矛盾、地区矛盾和宗教矛盾相互交织,经济发展停滞,甚至经济形势不断恶化。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导致政局不稳,而且,许多国家政权的更替,往往伴随着暴力和流血。非洲国家独立以来,军事政变层出不穷,政权频繁更迭,政治体制形式也随之经常变更,在一些国家,军人通过政变,推翻文官政府之后,成立军政权,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形式也由原来的总统制或君主制等转变为军人执政制,经过一段时期的军人统治之后,军政权通过“还政于民”或自我演变,军政权又重新被文官政府所取代,如此循环往复,使非洲国家的宪政体制形式呈现出多变的特点。此外,某些非洲国家根据形势的需要,往往通过“宪制改革”,改变国家的政治体制形式,这也是非洲国家政治体制多变性的重要表现;(3) 不成熟性。在非洲国家和各种政治体制中,新旧因素并存,传统和现代机制相互交织。部族势力和传统的行为准则仍然对非洲国家和政治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选民通常选举来自本部族的候选人担任国家公职。国家权力的分配以及官员的任免都毫无例外地要受到部族因素的影响。现代化的行政官员与传统的部落酋长共聚一堂,商讨国家大事,这已成为非洲国家政治生活中一个普遍又奇特的现象;(4) 专制性。许多非洲国家的统治者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公开对政府的权威提出挑战则被视为大逆不道。虽然所有国家都颁布宪法,但这些宪法都是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并增强统治者的权威。正如有的西方学者所说,“新的非洲政治家与其说是遵守宪法和制度的统治者,不如说是个人统治者,他实行统治靠的是能力和技巧(也靠那些确信是自己的支持者的能力和技巧) ,是靠他的个人权力与合法性,而不是单单地靠他占据的职位赋予他的权利以及规定这种权利的宪法。——个人统治是一种关系网,它不是使统治者与‘公众’或甚至与被统治者(至少不是直接) 连结起来,而是使统治者与织成这张‘网’的保护人、合伙人、当事人、支持者和竞争者连结起来。如果个人统治者受到约束的话,那就是受他们本人的权威和权力的限制,也受保护人、合伙人、当事人、支持者,当然还有竞争者的权力的限制。它最终取决于个人而不取决于制度的这一事实是它的致命伤”。 [9](P733)
  
  非洲国家宪法文化的上述特点使国家内部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往往会利用宪法所赋予的种种权力,谋取私利。这种宪政体制上的弊端和宪法文化上的缺陷使得非洲的宪政建设步履维艰。
  
  安杰伊•拉帕金斯基教授指出,美国宪政思想之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外国国家制度的形成、法律原则及法律理论的发展所起的因果性的作用。 [3](P536) 此种“因果性作用”可作很宽泛的理解,而且因各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差异而不同。安杰伊•拉帕金斯基教授又指出,第一种观念都可以在世界各地找到其模仿者,但难以发现一种充分进入本国土壤(像在美国土壤中一样) 的移植,并由此产生与其原型相像的结果。 [3]](P585) 非洲不成熟的宪法文化未能培育出现代宪政主义生长的土壤。当然,非洲的宪政实践终究要靠非洲人自己完成,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宪政主义作用仅在于其为非洲宪政实践提供了一个观念和模式上的蓝本,过去那个凭借先进的文明和强大的武力进行殖民统治,然后逐步实现自己的政治思想的时代毕竟一去不复返了。现在既要考虑到非洲本土固有的观念,又不能忽视其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现实因素,非洲国家只能借助外来宪政主义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并使之本土化,唯有这样,非洲的宪政主义才能实现。
  

【注释】
[1] Sulayman S. Nyang : The Impact of U. S . Constitutionalism in Africa - AGambian Case Study. The U.S. Constimtion and Constitutionlism in Africa. edited by Kenneth W. Thompson. Virginia University press , 1990.

[2] 徐济明, 谈世中. 当代非洲政治变革 [M] .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3] 安杰伊·拉帕金斯基. 文献综述: 美国宪政的域外影响 [A] . [美] 路易斯·亨金, 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 宪政与权利 [C] . 郑戈, 赵晓力, 强世功译.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

[4] 弗兰克·莫法思. 南撒哈拉非洲的人权以及后殖民地宪法 [A] . [美] 路易斯·亨金, 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 宪政与权利 [C] . 郑戈, 赵晓力, 强世功译.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

[5] 约翰·杜加德. 向种族公正迈进的南非 [A] . [美] 路易斯·亨金, 阿尔伯特·J ·罗森塔尔. 宪政与权利 [C] . 郑戈, 赵晓力, 强世功译.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

[6] AliMazrui. The Ameirican Constitution and the Liberal Option in Afica: Myth and Reality. The U. S . Constimtion and Constitu2tionlism in Africa. edited by Kenneth W. thompson. Virginia University press, 1990.

[7] 张宏明. 多维视野中的非洲政治发展 [M] .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9.

[8] 王沪宁. 比较政治分析 [M] .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

[9] [美] 阿尔蒙德, 小鲍威尔. 当代比较政治学——世界展望 [M]] . 林铮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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