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顾客按促销要求脱成“三点式”也不能获得商家赠品

发布日期:2009-07-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A商场为搞促销,规定只要在场女顾客当众主动脱得剩下“三点式”内衣,就可免费随意挑选一件衣服。钟某见状,立即照办后,拿了一件价值三千多元的貂皮大衣,却被商场拒付。

    成讼后,就钟某能否要求A商场履约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钟某已按要求办了,商场自食其言的明显违约行为,A商场应当履约。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应判决驳回钟某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民法通则》第七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商场让在场女顾客当众主动脱得剩下“三点式”内衣,违背了我国的公序良俗即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明显与《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相违背,属无效民事行为。由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引发的权利、义务也就不受法律保护,其中当然包括钟某尽了脱成“三点式”的“义务”及挑选貂皮大衣的“权利”。此外,A商场之举已涉嫌恶意促销,是不合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查处。对顾客来说,就商家的促销行为是否合法,也应慎重考虑,理性地行动。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作者:兴国法院 曾育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赵自勇律师
北京东城区
龙宇涛律师
四川成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