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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公安机关犯罪情报研判机制的构想

发布日期:2009-09-24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森林公安工作中需要及时处理的犯罪情报信息数量越来越多;森林公安工作中对高质量的情报信息需求也越来越多。为了在森林公安工作中充分发挥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的效率,需要构建一套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级各地区森林公安机关进行合理分工、同时规范与激励不同层级与不同地区森林公安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相互配合与协作。
【关键词】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打击犯罪新机制
【英文关键词】forestpolice, crime analysis, the new mechnism of investrigation crime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警务工作也逐渐出现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其中之一表现为警务工作中需要处理的情报信息数量越来越多、警务工作对高质量情报信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与此相适应,犯罪情报分析研判(crime analysis)技术对于警务工作的支持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建立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机制、开展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是信息主导警务下警务工作的发展趋势。作为警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森林公安工作,也需要应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技术来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建立和完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从宏观层面上规划不同地区、不同层级警务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合理分工,并制度层面上对不同地区与不同层级警务执法单位在情报共享、传递、分析研判等方面进行协作进行规范与激励。
 
  一、构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犯罪情报分析研判体现了信息主导警务下警务工作的发展趋势
 
  与传统侦查工作中的案情分析相比较,犯罪情报研判的优势之一在于其是由专业的情报研判人员运用各种科学的方法对大量的犯罪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所得出的结论在科学性与精确性等方面要较传统执法模式下那种由侦查人员个体就数量有限的信息所进行的案情分析强出许多。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非常重视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许多警察机构不但在警察工作岗位中增加了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岗位,而且在警察机构中增加了专门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的职能部门。例如美国吉尔伯特警察局(Gilbert Police Department),其犯罪情报分析部门主要职责就是:为打击犯罪、预防犯罪、以及为制定刑事政策而进行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国际刑警组织为了加强全球范围内对包括野生动物犯罪的查处与防范,也在2008年8月份任命戴维.赫金斯(David Higgins)与彼得.扬格(Peter Younger)两名犯罪情报分析官员,以协调各国执法机构间的情报传递共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1]
 
  (二)构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机制是森林公安“三基”建设的延续与拓展
 
  就警务机构个体而言,在警务工作中设立犯罪情报分析岗位、在警务职能部门中成立犯罪情报研判部门,适应与实现犯罪情报分析的职业化与专门化,是警务机构开展犯罪情报分析的主要做法;但是就一个国家、一种警务工作等宏观层次上考察,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警务机构之间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上的分工与协作,以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警务机构之间的情报信息共享与快速传递。如果缺少一种从总体上协调不同地区、层级警务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方面的工作机制,放任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警务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各自为战,势必会造成全局层面上的情报信息共享与传递效率低下、并最终影响到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技术在提高警务工作效率方面的发挥。反而言之,如果构建一套完善的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合理划分不同层级警务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职责、规范与激励不同地区警务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合作,就能够在全局层面上充分发挥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提升警务工作的效率与效益,同时促进犯罪情报分析技术及其培训水平的提高。
 
  就森林公安工作而言,建立和完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研判机制不但具有上述的意义,而且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和完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是“三基”建设的延续与拓展。自从2006年以来,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开始了以“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保护林业改革成果,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目标的“三基”建设;经过几年来不懈努力,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警务保障能力有所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2],尤其是计算机、公安金盾网在基层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得到了应用与普及。犯罪情报分析研判作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下的新型警务实践,需要森林公安在“三基”建设基础上广泛应用与普及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技术,来全面提高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同时探索适应森林公安特色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而建立和完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机制,则是森林公安“三基”建设的延续与拓展;而且能够为最终建立适应森林公安特色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供帮助。
 
  二、建立和完善纵向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研判框架,确定不同层级的森林公安机关在情报专研判方面的科学分工与合作。
 
  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是从宏观层面上规划不同地区、不同层级警务机构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合理分工,并规范与激励不同地区与不同层级警务执法单位在情报共享、传递、分析研判等方面进行协作的操作规程。
 
  (一)我国森林公安机关纵向组织体系。从纵向考察我国的森林公安机关构,是指根据森林公安机构的行政级别进行的划分标准。按森林公安机关级别为标准划分,我国森林公安机关主要有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级林业局内设的森林公安局(处)、地市级森林公安处(分局)、县市级森林公安科(分局)、以及森林公安派出所;按森林公安机关是否担负保护森林等资源职责以外的职能为标准,可以分为大林区森林公安机关与非林区森林公安机关等。相对于后者所担负的保护森林资源职责以外,前者还担负起了户口管理等非林区地方公安机关所担负的职能。
 
  (二)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分工原则。森林犯罪情报研判工作,包括犯罪情报的收集(采集)、整理与存贮、分析与研判、犯罪情报的提供、利用与反馈,以及相关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环节。在全国范围内的森林公安机关建立森林公安犯罪情报研判框架,需要科学地界定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关、不同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情报研判中的职责。
 
  根据不同级别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与森林公安工作的实践情况,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研判工作的内部分工方面要考虑到几个原则:一是标准化原则,即情报信息的采集、整理与存贮、软件系统的开发等方面,应当遵循统一的标准,以实现最大程度内的情报共享,避免不同地区情报信息、信息系统不兼容现象的出现;二是程序化原则,即犯罪情报研判工作应当流程化与持续常态化,而要避免情报研判工作出现中断、间歇性的现象;三是情报采集、研判及时化,即要求情报信息采集工作与研判应当及时快速及时,只有及时获取最新的犯罪情报、及时分析出情报结论、并及时向需要应用该情报的森林公安机关提供,才能够发挥情报研判的功能进而促进森林公安工作的效率。 [3]
 
  基于我国森林公安机构的职能特点与森林犯罪情报研判的工作环节,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研判方面内部分工中,高级别的森林公安机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级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集中在系统开发与维护、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教育培训、相关犯罪情报分析操作规范的编订、涉及到全国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宏观方面,低级别的森林公安机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由于其贴近森林公安实践,因而其职责主要集中在犯罪情报信息的采集、检索与查询、情报研判方面。
 
  (三)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研判中合理分工的构想。
 
  1.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森林犯罪情报研判方面的职责,主要有:一是组织制定森林公安工作中的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代码,组织开发、维护全国性的森林公安机关犯罪情报信息系统;二是制定森林公安机关犯罪情报研判方面的制度规章与操作规范,组织对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犯罪情报研判工作情况的考核评定奖惩;三是对全国森林公安犯罪进行年度统计并对其森林犯罪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预测,组织相关专家对特大、疑难森林犯罪案件进行研判,组织对森林刑事执法中遇到的带有全国性森林犯罪情报进行研判;四是组织编写、审定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培训教育规划,组织对省级、地市级森林公安情报分析骨干的培训。
 
  2.省级大林区森林公安局。省级大林区森林公安局在森林犯罪情报研判方面的职责,主要有:一是组织本林区森林公安工作的警务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发、维护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网络情报信息系统;二是组织对本林区有影响案件的研判,根据下级森林公安机关的请求提供情报研判服务;三是组织本地区下级森林公安机关采集的情报信息的质量进行考核,组织对本地区下级森林公安机关情报研判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四是推动本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情报研判、侦查协作工作。
 
  省级非林区森林公安局。省级非林区森林公安局在森林犯罪情报研判方面的职责,主要有:一是组织对本地区有影响的森林犯罪案件、特大疑难森林犯罪案件进行研判,根据下级森林公安机关的请求提供情报研判服务;二是组织对本地区森林犯罪情报信息采集质量、犯罪情报信息研判质量的考核;三是组织对本地区犯罪情报研判骨干的培训与教育;四是推动本地区森林公安机关网上作战、侦查协作工作。
 
  3. 地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地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森林犯罪情报研判方面的职责,主要有:一是组织对本辖区森林犯罪情报的研判,发现森林犯罪模式,及时发现森林犯罪新规律与特点;二是采集与贮存森林犯罪情报信息;三是组织对本地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工作;四是建立网上信息联络员,及时向有关地区森林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及时对外地森林公安机关的网上协作请求作出反应。对于有条件的地市级森林公安机关,也可组织开发适合本地区的警务信息平台。
 
  4.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是主要的森林犯罪信息收集者与应用者,因此,其在森林犯罪情报研判方面的职责主要是:一是及时收集、录入、更新森林犯罪案件的情报信息;二是及时收集、录入、更新森林犯罪人的情报信息;三是及时收集、录入、更新林区重点人口与刑事嫌疑人员动向、重点阵地监控情况的情报信息;四是在工作中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而检索、查询相关网络信息系统;五是利用警务信息平台,开展犯罪情报研判。根据县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与实际情况,不提倡其开发警务信息平台,而将情报信息采集、情报检索与信息系统查询、情报研判、网上协作等作为其主要工作内容。
 
  三、建立和完善横向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研判框架,规范不同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执法协作。
 
  (一)我国森林公安机关的横向组织体系。除了上海市以外,全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有森林公安机构6700多个,拥有近6万名警力 [4]。这些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虽然在名称方面不完全一致,但都担负着保护森林、野生动物、林地等重要资源以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与维护林区秩序的使命。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与相关规定,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各自担负着其辖区内的森林执法工作。
 
  在森林公安执法实践中,一方面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有着各自的执法区域划分,另一方面森林犯罪却没有特定区域范围;因而跨地区的森林犯罪时有发生,尤其是以木材、野生动物等为对象的森林犯罪人跨地区、跨省、甚至跨越国境的现象在近年来有增多趋势。因此,不同地区间的森林公安机关在森林执法过程中,迫切需要实现执法工作中的情报信息共享。而在近年来的森林公安“三基”建设中,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在森林公安工作中的应用与普及,也为不同地区间的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不同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开展合作的原则。在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间开展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方面的合作,主要是在情报信息传递、情报信息共享、跨地区提供情报分析研判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在现行的森林公安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中,针对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主要考核依据都是基于本辖区的森林犯罪的发案率、查破率及作案成员的抓捕起诉率等;而协助外地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方面的工作在考核体系中所占地位较低或所占分值较少,或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由于在核实协作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这都影响到不同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开展执法协作方面的积极性。
 
  公安部刑侦局在2008年以来,一直在为推动“打击犯罪新机制”;其中,“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本质就是不同地区间的公安机关如何在日常执法中开展协作 [5],其关键是通过一套完善的激励办法来调动不同地区间侦查人员在情报传递与共享、情报研判协作方面的积极性。因为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尤其人类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犯罪特点与规律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即在犯罪总量居高不下甚至不断攀升的情况下,犯罪主体组织化、犯罪范围跨区域化甚至跨国化、犯罪手段职业化与专业化也日益突出,而依行政区划为依据而设立的公安机关只有在情报传递与共享、情报研判等方面开展协作,才能提高执法工作效率、适应形势需要。公安部的相关做法对于构建横向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构建横向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其关键在于激励不同地区间的森林公安机关在开展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方面积极性,规范不同地区间森林公安机关在情报传递、情报共享、跨地区提供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操作规程。
 
  1.建立情报联络员队伍。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要求县级公安机关确定两名情报联络员,每天负责发布案件核查请求,协作方按时反馈结果,实现不同地区间的情报传递与共享。借鉴公安部刑侦局的成功作法,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也可以确定一名情报联络员,负责在“森林公安机关犯罪情报信息系统”上发布案件核查请求、及时对外地森林公安机关的核查请求作出答复,实现网上侦办森林犯罪案件,以提高情报信息与情报研判成果在森林执法工作中的应用。
 
  2.制定一套规范不同地区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操作规程,明确不同森林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针对其在协作方面的工作状态及时予以奖惩;同时规定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定期将其在犯罪情报分析研判方面的协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逐级上报。
 
  3.加强检查与监督工作。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级、地市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的情报联络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情报联络员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进行考核,对情报联络员是否及时响应外地森林公安机关核查请求的情况进行考查与监督。同时,对于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情报联络员,及时予以奖励;对于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情报联络员及时进行惩诫。
 
  四、依托森林公安教育机构,组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
 
  在西方国家执法实践中,警察教育与培训机构不但承担着培养警员的犯罪情报分析能力,而且还承担着一部分犯罪情报分析研判的职责。 [6]借鉴西方警务工作经验,依托我国的森林公安教育机构,组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有助于充分发挥犯罪情报分析研判在森林公安工作中的效益。
 
  (一)依托森林公安教育机构。我国森林公安工作中也设置了森林公安教育机构,如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森林公安培训中心等。这些森林公安教育研究机构一方面拥有足够的开展森林犯罪情报研判所需要的智力资源,另一方面也具备开展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的能力。例如,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已经拥有了281名专任教师,这些教师每年在调查研究后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都高达数百篇(2008年为327篇)。因此,森林公安教育研究机构在森林公安情报研判工作中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积极开展森林犯罪情报研判,为森林公安工作实践服务,以促进森林公安工作效率提高;同时还能丰富其教学内容,提高人才教育培养的质量。依托森林公安教育机构,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院校的教师等智力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还能够为森林公安院校开展培训教育提供鲜活的案例资源。
 
  (二)组建森林公安犯罪信息情报分析研判中心。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就是面向警务执法机构提供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服务的专门机构;依托警察教育培训机构组建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不但要发挥警察院校师资的作用,还需要发挥警察实践部门中相关专家的作用。如公安部在依托中国刑警学院建设犯罪情报信息研判判中心时,不但充分发挥刑警学院相关教师的研究作用,而且吸收众多的公安机构实物部门专家参与其中。借鉴相关经验,在组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时,不但要吸收相关森林公安专业的教师参与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而且要吸收森林公安执法机构中的相关专家以兼职情报分析员的身份参与进来,对森林公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为森林工作执法机构提供服务。
 
  (三)构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工作的机制,其关键在于为森林公安高层决策服务、为森林公安执法一线服务。首先,该犯罪情报信息分析中心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森林公安犯罪情报资料,包括从国内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及图书文献等途径收集,也包括从互联网站、国外图书文献中收集国外的相关资料(如国外森林执法机构的成功执法经验、国外媒体关于我周边地区所发生的、可能对我境内产生影响的森林犯罪资料等);同时还需要通过兼职的情报分析员搜集各地区的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资料。其次,该犯罪情报信息中心需要科学的整理、存贮所收集的资料,并建立相关情报信息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包括案件数据库、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珍贵木材及珍稀动物样品(或检材)数据库等。第三,该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需要为森林公安工作提供服务。既要通过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及时为森林公安高层决策机关掌握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也要面向森林公安执法一线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情报分析研判、甚至相关司法鉴定服务。第四,该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心还需要加强森林公安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技术方面的研究,并为基层森林公安机关提供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培训方面的服务。


【作者简介】
姜南,法学硕士,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注释】
[1] INTERPOL has appointed a new Criminal Intelligence Officer for Wildlife Crime. [C] www.interpol.int 转引http://blog.greentimes.com/more.asp?name=nathan&id=817,2008-11-30。
[2]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研究加强和推进三基工程具体措施 [N],国家林业局网站。2007-07-23。
http://www.forestry.gov.cn/distribution/2007/07/25/zwgk-2007-07-25-2170.html
[3] 马忠红,情报主导侦查 [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第43-47页。
[4]公安部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有关情况 [N],公安部网站,2006-09-28。http://www.mps.gov.cn/n16/n1237/n1432/n1567/131609.html
[5] 人民公安报评论员,论打击犯罪新机制 [N],人民公安报,2009-05-06,第一版。
[6] 约翰.道格拉斯 等,动机剖析 [M]译林出版社,1999,海南出版社,前言。

【参考文献】
[1]马忠红,情报主导侦查[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2] 戴维和皮特被国际刑警组织任命为野生动物犯罪情报官员[N],国际刑警组织网站资料,转引务林人博客,blog.greentimes.com.。
[3]论打击犯罪新机制[N],人民公安报,2009-05-06。
[4]约翰。道格拉斯,动机剖析[M],海南出版社,1999。
[5]公安部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有关情况[N],公安部网站,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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