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欣律师提醒:网购莫信超低价
发布日期:2010-03-09 作者:110网律师
现象:网络购物成新时尚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购异常火热。可网络购物这不见面的销售方式,常常隐埋着人们难以提防的陷阱。比如,遇到了卖家发来的东西和想象的不太一样,但是又不能以此为借口退货。购物款打给了商家,收不到自己买的商品。买贵重物品,怎么都不可能放心,就算网站推出什么先行赔付,但是这种“远距离约定”很难说清。
案例:要拿到电脑先付款
大学生汪洋无意中在淘宝网上看见一则广告,“惠普品牌电脑机超低价销售2000元一台”,这让想买一台电脑的他高兴极了,因为同样配置的电脑市场价是7800元一台。惊喜之余他立刻拨打了网站的电话。卖主称,公司总部设在外地,如果诚心购买,可以送货上门,但前提是先预交1000元订金。汪洋立即打了1000元过去。次日,一位自称是送货的给汪洋打来电话,称他已经从公司总部送货到成都,要求汪洋到指定银行交完另一半货款后来拿货。此时汪洋要求先见面看看电脑再当面付余款拿货,但送货人称这样不行。于是,汪洋到指定银行支付了另外1000元货款。先后两次付清货款后,汪洋迫不及待地拨通了送货人的电话。但对方表示实在不好意思,公司总部发货时一共发了3台电脑,汪洋必须同时预付其他2台电脑的费用才能拿货,因为公司不能为某个客户单独发货。送货人的说法引起了汪洋和朋友的怀疑,他们几经考虑决定不再交款。随即,汪洋和室友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他们将银行的户名输入到百度网站,结果网站里有很多类似的骗局。
律师:网购莫信超低价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李恒欣律师表示,以上案例表现出如下疑点:价格比市场价便宜太多,卖家不愿意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交易。所以李恒欣律师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所谓地“超低价”网购信息,那很有可能是不法分子诱骗消费者上钩的一个“诱饵”。网上购物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如果网站拒绝采用以上支付方式,建议消费者不要通过该网站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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