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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www.110.com 2010-07-28 13:37

  目前,我市有各类残疾人36万,农村27.78万;城镇8.22万;全市共有视力残疾人6.1万,听力残疾人7.87万,言语残疾人0.56万,智力残疾人3.24万,肢体残疾人10.02万,精神残疾人2.86万,多重残疾人5.29万。残疾人中,重度残疾人11.43万,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1.21万,这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也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认为:关心残疾人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全市低收入贫困残疾人有9.56万,其中3.2万名残疾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全市共有残疾人家庭34.58万户,城镇7.9万户,农村26.68万户。目前城镇还有2686户无住房,农村还有7203户贫困残疾人无住房或居住危房。

  二是残疾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全市还有8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没有得到康复,因病致残,因残致贫的现象还很突出;全市还有15%的农村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由于贫困而失学,盲童入学率还不到50%;城乡贫困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市城镇还有近2万名残疾人未能就业,农村还有2.5万名残疾人未能参加劳动。

  三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犯和损害残疾人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任重道远。

  四是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还有江陵、公安、监利、洪湖的残联机构没有单设,残疾人事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还有20%的乡、镇、街道以及30%的村、社区没有成立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无人管理,残疾人的事情无人办。

  五是中心城区残疾人状况很严重。荆州市中心城区共有残疾人1.26万,其中重度残疾4006人,生活不能自理的424人,15-59岁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的共有4742人,目前已实现就业的3319人,还有1423人未能就业;残疾人家庭12114户,其中有住房9534户,租赁住房2168户,无住房412户;应纳入低保的有7667户,目前已纳入低保6943户,还有724户没有纳入低保。

  针对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服务,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扶残助残的氛围。各级残联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使《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对残疾人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增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心;要加强公益性广告宣传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市残联应主动与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领导协商,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尽快做到“机构单设,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没有成立残联组织的街道、乡镇、村、社区应尽快成立,做到残疾人工作有人管,残疾人的事有人办。

  三是残疾人的低保,做到应保尽保。适当提高农村残疾人的定补比例;中心城区有724户没纳入低保,城镇残疾人无论有无父母、家庭生活怎样都应做到应保尽保,要让广大残疾人享受祖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享受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注、关爱。

  四是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权利。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尽快拿出方案,残疾人的保费按最低标准,由民政、残联拿一点,个人出一点,尽快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国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劳动保障部门应配合民政部门开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作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对所有用工进行一次大检查。

  五是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前城镇还有2686户无住房,农村还有7200户无住房或居住危房。中心城区无住房户412户,房产局应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拿出一部分解决残疾人的住房,农村无住房户和危房户由残联和民政部门拿出方案,尽快解决他们的安身之处。

  六是切实解决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全市还有15%的农村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因贫失学,盲童入学率还不到50%。教育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少年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完成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生活费、寄宿费给予补助,创造条件办一所盲校。

  七是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力度和福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荆州市于2006年10月8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荆州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依法按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凡纳入财政预算的按级别管理权限,由各级财政代扣,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希望各级财政局、地税局加大代扣、征收力度,对所有福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残疾人就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减免税收和其它费用。

  八是解决好残疾人看病难的问题。卫生部门应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75号令规定第九条,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解决好残疾人凭残疾证就医,乡镇、街道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县以上公立医院减免20%的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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