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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自”行政与纳税人权利的践踏——广州市亚运前的改造工作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0-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从十五大提出,到现在已有十多年了,而在依法冶国中政府依法行政是重要环节,从现实中来看依法治国的最大阻力就是来自于政府的各自行政与依自己的意志行政,打造一个服务型政府一承诺只是停留在口头上。

  笔者所在的广州市位于南方,在这个改革前沿,在过去的一年中,为了2010的亚运会而大兴土木,对于这点本来无可厚非,但有点我们作为纳税人就有点看不懂了,一条好好的道路挖了又修,修了又挖,不知是浪费资源还是提高GDP,在这条快速公交的线路改造中,先是沥青修好,而后又是水务局的地下排污水管的设置,让铺好的沥青路加上了几个伤痕,以二边的人行道上,本来盲道已经铺设好,又是公安机关的治安监控设施铺设。

  一条小小的道路改造就政出多头,各行政职能部门就各自行政,按自己的意思和自己的意图进行,但政府指社会公共权力,而权力是人由人民赋于的,应当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这些行政机关没有进行任何听取民众意见。政府是由全体纳税人进行供给的,而道路改造进行的资金最终要全体纳税人进行买单,在这条道路上进行施工的各所属部门,不断地进行反复建设,是对全部纳税人钱的一种浪费。

  作为纳税人没有对自己的钱的使用没有可行性的监督的方案,政府行为没有过多的制约行制度,让政府部门自己依法行政这一说法只可能停留在纸面上,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也只是停留口头上。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对依法治国的一点思考以记之。(广州市三学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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