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谷歌“退出中国”的看法
发布日期:2010-03-25 作者:张宏超律师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 北京时间3月23日凌晨3时零3分,Google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公开发表声明,再次借黑客攻击问题指责中国,宣布停止对Google中国搜索服务的"过滤审查",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
对此网络上争论颇为激烈,甚者有谩骂声不断,尽管谷歌并没有像此前宣扬的那样真正“退出中国”。对于一部分极度“渴望民主自由”的人们来说,它好像有点为中国网民争取言论自由的悲情英雄色彩。但是笔者提请注意,八国联军不就是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用大炮轰开中国的大门的吗?尽管有一些人认为那是外国人为中国结束了闭关锁国的历史而对侵略者感恩戴德!一百多年前,外国人的贸易自由为我们夹带来毒害了中国半个世纪、祸至今天的鸦片,今天,如果我们把信息主权的大门对谷歌敞开,他会为我们带来什么?它以前曾经给我们带来的所谓 “真相”可能就是鸦片。当一个国家连主权都不能维护的时候,还谈什么人权!
笔者无意为政府的管制寻找借口和理由。目前中国社会处于高度的转型期,相当中国人缺乏基本价值观和信仰的情况下,确实存在着的明显的不公,但一朝一夕又不可能解决,人们的情绪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观察中国的反腐问题,力度上比以前大了很多,但是政府并未大肆宣传,因为政府并不想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此问题上来,更并不希望招致10年文革的再次重演。政府希望听到批评的声音,但是不希望鼓动的声音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因此就得牺牲一些自由适度管制,这是中国社会、国家、人民长治久安的需要。有些所谓的民主人权人士,也许是太多“了解”的社会缺陷与不公,开出了具有极大的破坏性的、不太适合中国国情、民情的药方。这样的“处方”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只能起到扰动社会的作用。因此,媒体在聚焦社会新闻的同时,有时却可能对社会价值观的确立起到相反的做用。用普通老百姓的文化和价值观去看如美国那样的媒体仅仅从新闻价值角度的报导,对中国目前社会的整体而言,是害处多于益处。政府防止对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利益有害的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进行一些必要管制,特别是对人们文化和价值有很强导向的东西进行审查管制便无可厚非,理所当然。
放眼全球,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德国、新西兰等国,都有法律明确规定对电子邮件、互联网内容、电话记录、互联网地址等信息的监管和审查。根据美国的爱国者法案,为了反恐需要警方有权搜索公民的电子邮件通讯,甚至可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监视公民通讯。因此,在谷歌此次不成功的意识形态的“倾销”与中国政府遵循国际惯例的审查中、在谷歌式“网络自由”与中国法律规定的博弈中,后者更应该被我们敬重。
另外有网民认为,谷歌的退出很可能是用很小的经济损失换取它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上的好名声、好形象的炒作,从而带来更大的商业利益。据媒体报道,自2006年进入中国内地搜索引擎市场以来, 谷歌始终不能达到预期的占有水平。不仅如此,市场份额还持续缩小。谷歌在中国市场获利的份额只占其全球总份额的3%,而在这3%中,google.cn所带来的利润只有1%或2%。由于没有办法缩小与竞争对手的差距,获得超过竞争对手的经营特权就成了谷歌的主要诉求。如果是这样,它的这次高调炒作,一分钱广告费没花,弄了个举国皆知,也该收场啦!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即使法律规定不完全与中国大陆相同,也有约束商业不法行为的法律,而且某种程度上更健全。如果谷歌的某个商业行为有违香港当地的法律,港府肯定会和大陆一样的采取措施。只不过如果谷歌真的有意规避中国法律,将用户引导到一个网站,让网民获得根据中国法律不会获得的信息,那将可能是出现一些法律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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