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扫黄打非孟浩然首当其冲

发布日期:2010-04-04    作者:110网律师
 
 
 
孟浩然  《过故人庄》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什么叫“故人”?如果只是曾经一面之缘,充其量不算生人而已,断乎不能称作“故人”,既然敢称作“故人”,起码是交往三次了,好了,三次就是“多次”,这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城市往往是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的中心,也往往是扫黄打非的重点区域,眼见城市打击力度加大,将活动地点改在乡村也就是必然的选择了,但地点的转移亦不能成为其逃避打击的避雷针。
将活动地点选在“田家”,也就是乡间别墅,不单可以逃避临检,在碧绿的草丛里,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撒下斑斑点点的光辉,这样的所在,确实是一处令人不能不想起“春”这样的字眼的好地方。
在这样开阔的地方,体位自然不受限制,以至于采取某种特殊的体位时,觉得青山都倾斜了。
估计已经没有丝毫的廉耻之心了,以至于直接“开轩面场圃”,大庭广众了。
酒后无德、酒能乱性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了,所以,喝点小酒拉拉家常是必然的前奏了。
日,我就不说了;阳,代表男人,也是中国文化的应有之义,重,是“两个”的意思,亦无须赘言。
至于“菊花”,那更是“同志”们或者一些有不良性取向的人都理解的。
三个人,聚在一起,整这些事情,聚众淫乱!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从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