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发布日期:2010-09-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相关法律问题
- 夫妻双方有一方患有忧郁症并有轻度精神分裂,怎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4个回答0
- 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3个回答0
-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 2个回答10
- 婚前购买房财,结婚五年如果离婚是否可以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分 5个回答0
- 离婚时,法院不分割夫妻共有的49万元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