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年且育有子女,男女双方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发布日期:2010-09-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于离婚后仍然共同居住、共同抚养子女,对外仍然以夫妻相称,但未办理复婚手续的,只要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仍然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 未婚生子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 2个回答0
- 1.她是否应该得到一半的房产?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 1个回答0
- 男女同居和事实婚姻 4个回答0
- 夫妇中年离婚后接着同居十几年是否应视为事实婚姻?现在如果两人决定 5个回答20
- 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2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