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是否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发布日期:2010-1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但进城务工人员如果考取了公务员不应再分配,这是因为,如果考取了公务员其已经不再是农业户口了,享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再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显然与我国相关政策相矛盾。
如果进城务工人员被正式招工录用其他人员或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人代表,并具有稳定可观的经济收入及住宅条件的,无需依赖土地的,这种情况不予分配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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