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42:什么是集体林权承包到户?
发布日期:2010-12-13 作者:程才律师
对不宜采用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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