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新闻广电 >> 查看资料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电影发行放映的许可

发布日期:2011-01-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2号(2001年)第三十七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该向所在地县或者设立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收到申请书之日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审办对象:
有特定管理对象。

·办理程序:
县市行政审批大厅文体局窗口管理→县市文化局资料审查→报州文化局。

·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报告;
(3)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专业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场所设施、器材设备鉴定资料(由州电影公司);
(6)经营场所房屋使用权证明;
(7)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8)同意场所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承办机构:
州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